新华社贵阳7月20日电 贵州省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20日公开审理罗泽成等39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纵容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一案。
安顺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以被告人罗泽成、罗飞为首的“罗家”犯罪集团,于1997年至2008年的十余年间,利用非法采矿获取经济利益,聚敛钱财,又通过行贿等手段拉拢腐蚀黔西南州、晴隆县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建其“关系网”和“保护伞”,以此垄断、控制当地黄金开采。并操控将组织成员安插到党政部门和公安机关任职,精心构筑家族“保护伞”,从而形成“以黑敛财、以财贿官、以官护黑”的“罗家”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组织通过垄断经营、武装护矿、强占土地、霸占矿山,占据了晴隆县黄金矿山的“半壁江山”,攫取了数亿元不法经济利益。
“罗家”黑社会性质组织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其违法犯罪行为不仅造成环境资源的极大破坏,而且造成12人死亡、15人受伤的严重后果,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公诉机关指控,“罗家”黑社会性质组织及其成员共涉及组织、领导、参加、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采矿等28个罪名,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