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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3版:洛阳·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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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7 月 23 日 星期    【打印】  
个人缴养老保险须建档
记者 冯莹雅
  事件缘由 16日上午,王先生去位于唐宫路的市社保中心缴纳养老保险,工作人员告诉他个人缴费必须建立档案,并且要收费,每个月5元。王先生想知道,这项收费是否合理?

  记者跑腿 记者随即与市劳动保障电话咨询中心取得了联系,一名女工作人员回答了记者的问题。

  她说,河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监察厅联合下发的豫政[2008]第52号文件规定,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必须建立个人档案,收取初次建档的费用30元。另外,每月收取5元的人事代理费。

  如果您有相关的问题要咨询,可拨打市劳动保障电话咨询中心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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