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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意识强,就可能免遭“黑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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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7 月 23 日 星期    【打印】  
入夏以来,飞车抢夺案数量明显增多。警方提醒——
防范意识强,就可能免遭“黑手”
记者 孙自豪 见习记者 姜春晖 通讯员 张阿芳
绘图 李玉明
  夏季是爱美女性展示绰约风姿的好时候,也是“飞车党”频频得手的季节。

  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机动大队警情研判室统计资料显示,入夏以来,市区“双抢”案件数量明显增多:今年3月份抢夺金项链案件为零,4月份开始抬头,5至7月份上升明显,增幅超过120%。

  警情研判室的王欣舰分析说,这些案件中,被抢对象多为女性,因为她们大多没有防范意识;作案者大多是吸毒人员,乘人不备,见啥抢啥;赃物的销路“好得很”,不少金银首饰加工店“见好就收,来者不拒”。

  1

  被抢女现身说法

  摸黑回家的刘女士:一时疏忽,使贼得手

  7月22日上午,刘女士到市巡警支队机动大队辨认嫌犯时,她追“飞车党”时摔的伤还没痊愈。

  刘女士的工作单位在凯旋路。7月6日晚9时下班后,她沿芳林路向北回家。当时,她骑着一辆摩托车,刚买的坤包就放在脚下的踏板上。“平时我都背在肩上,那天肩膀疼得厉害就放在了脚下。”刘女士说,由于又饥又困,她骑得很慢。

  行至芳林路小学门口时,刘女士的身后窜出一个人影,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她的包已经不见了。包内有2000多元现金、两部手机和单位的一些账目,刘女士赶紧加大油门追了过去。

  两个抢夺分子疯狂驾车逃窜,毫不顾忌中州路口的红绿灯。刘女士则在红灯前来了个急刹车,随后重重地与其他车辆相撞。

  “没想到他们会抢到我的头上,我平时相当谨慎的啊!就那天没注意……”刘女士说。

  民警点评:摩托车、电动车踏板上的包,是“飞车党”最易得手的“猎物”。提醒广大女性,骑车时一定要把包放在车厢里或将肩带多在车把上缠几圈。

  遛狗买菜的王老太:以为有人开玩笑

  6月2日5时10分许,街上行人很少。王老太牵着小狗去菜市场买菜,行至行署路大张超市门口时,有人一下从后面捂住了她的两只耳朵。老人以为有人跟她开玩笑,甚至还想猜猜对方是谁。

  但是三五秒钟之后,那人转身奔向二三十米远的摩托车。摩托车没有熄火,那人跳上车快速离去。王老太一摸,俩金耳环没有了。

  民警点评:晨练、买菜的老人是犯罪分子的重要抢夺对象。建议大家,不要露富,不要在慢车道上散步。有的受害人,尽管在案发前已经听到脚步声或看到人影,但歹徒下手太快,她们根本来不及反应。

  被抢美女韩女士:没有提防逆行人员

  5月15日下午5时30分许,西工区洛北乡的韩女士沿九都路慢车道向西行走,迎面过来一辆摩托车,坐在后面的男子伸手拽下她的金项链就跑了。韩女士先是一愣,缓过神后赶紧回家找老公一起报警。

  民警点评:抢夺分子经常逆行,以便从正面观察行人是否戴有金银首饰,因此,一定要提防慢车道上的逆行人员。行走时要走人行道,右肩挎包,不要靠近道牙。

  案发后一定要及时报警,向警方详细提供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逃跑方向、作案工具等。

  2

  飞车党自曝内幕

  王某:乘其不备,见啥抢啥

  7月14日,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机动大队和便衣反扒大队联合行动,打掉一飞车抢夺、盗窃团伙。

  该团伙涉嫌飞车抢夺金项链、女式挎(背)包案件25起,盗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案件8起,涉案金额高达27万余元。36岁的王某是该团伙重要成员之一。上述摸黑回家的刘女士、被抢美女韩女士两案件初步认定是其所为。

  王某交代,他们一般在下午3时至7时行动,地点在市区丹城路、解放路、九都路、定鼎路立交桥等路段,多以两人驾驶摩托车的方式进行抢夺,偶尔也单独行动。他们多趁受害人买东西、看孩子、修自行车时进行抢夺,作案时多用帽子遮脸。

  民警点评:抢夺惯犯大多是吸毒人员,以抢、偷养吸,毒瘾发作,急需用钱,见啥抢啥。

  梁某: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34岁的梁某也是上述飞车抢夺团伙成员之一。他在讯问笔录里交代,他们的抢夺对象一般为“独行女”。他们多流窜作案,打一枪换一个地方。抢来的包当场“洗掉”(指将包内能够变现的东西拿走,其他物品连同包一起扔进附近的垃圾桶、绿化带或河渠内),赃款大部分用于吸食毒品。 

  民警点评:统计资料显示,抢夺多发生在白天,抢劫多发生在深夜和凌晨,下午4点至晚上11点最为集中,地点以西工区、涧西区、洛龙区居多。这3个区的“双抢”案件占全市的70%以上。

  洛龙区“双抢”案件集中在关林商贸城附近,因为这里人流量大,外来人口多;西工区的主要分布在中州路、凯旋路、九都路、纱厂路各主干道;涧西区则分布在景华路、南昌路、天津路及王府庄、浅头井等几个城中村附近。

  3

  销赃者利益所趋

  7月22日上午,市巡警支队机动大队办公室门口,一操外地口音的女子请求警方减轻对她丈夫的处罚。

  女子姓王,是西工区一家黄金加工店老板魏某之妻,江西南昌人。他们涉嫌收售“7·14”抢夺团伙的赃物。她哭诉道,他们并不知道那些金项链是赃物。“是的话,我们绝不会收的。”她说,贼的脸上又没有写字……

  但是,在抢劫团伙成员王某、梁某的讯问笔录里,均有这样的记录——

  (民警)问:抢来的金项链怎么处理的?

  (嫌犯)答:在那个黄金加工店以每克220元左右的价格卖掉了。

  问:这么便宜?(记者注:目前黄金的市场价为每克320元左右)

  答:价格偏低是肯定的,他们心里清楚怎么回事。焊枪烧一下,验验成色,天平称一下,拿钱走人。我们也不计较。

  问:黄金加工店老板不问这些东西的来源?

  答:不问。

  问:他们也没问为何有这么多断裂的项链而且频繁来交易?

  答:没有。

  民警点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这些黄金加工店是不允许收购黄金的。高额利润驱动,使他们“来者不拒”。一些电动车维修店等也有收售赃物之嫌。

  ■警方特别提醒

  生命高于一切,遭抢时,特别是与犯罪嫌疑人力量悬殊的情况下,不要与抢匪发生正面冲突,要记清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逃跑方向,并迅速报警。洛阳桥西至西下池的洛浦公园内多次发生深夜抢劫案件,被抢对象多为年轻情侣。“谈恋爱也要分地点、分时候。”王警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