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A14版:国内·聚焦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PDF版
血癌患儿治病捐款被指克扣近半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3上一期  下一期4  
 
2010 年 7 月 26 日 星期    【打印】  
转交募捐款项时,当地官员存在“多开收据少给钱”的行为?
血癌患儿治病捐款被指克扣近半
□据 《新京报》 中新网
  河北省涞源县白血病患儿刘智超在北京309医院治疗,目前无力支付医疗费用。 (资料图片)
  河北省涞源县北石佛乡马庄村农民刘国明近日向媒体投诉,县里官员在转交为其儿子治疗白血病而募捐的款项时,存在“多开收据少给钱”的行为,导致5.1万元捐款被克扣近半。对此,经手此事的县团委书记高常庚予以否认。但是,转交捐款无正式发票以及第三方监督,双方均无证据证明当时交款细节。

  此外,刘国明还称,在转交捐款过程中,被要求先打收据后付款,捐款遭克扣充当“活动经费”。高常庚称,在捐款之前,刘国明答应捐款活动组织费、请捐款单位吃饭费用从捐款中出。

  举报传开后,此事在涞源县引起争议。当地官方25日表示,该县已成立由纪检委牵头的调查组展开调查,并将及时向社会公开调查结果。

  家长举报治病捐款遭克扣

  2009年年底,在河北省涞源县北石佛乡小学二年级就读的刘智超被确诊患白血病(俗称血癌),刘国明、马海彦夫妇找亲戚借钱、卖房为孩子治病,但随着治疗的深入,费用越来越难以为继。

  正月刚过,刘国明找到涞源县一位副县长,一见面就扑通跪下,向其陈述了孩子的困境,希望获得帮助。

  该副县长找到去年11月才上任的涞源县团委书记高常庚,让他了解具体情况后设法给刘国明提供帮助。直到今年5月的一天,刘国明在打给高常庚的电话中哭了,说孩子由于没钱治疗,不得不从医院搬出。

  于是,高常庚决定,由县团委牵头,在县教育科技局的五所下属学校的师生中、县电力局干部职工中组织一次慈善义捐,为刘智超筹集医疗费。

  到6月中旬,从各个捐款单位收集的善款共5.1万余元。近日,刘国明向媒体举报称捐款遭到克扣,差额达两万元,几乎为捐款总额的一半,刘国明怀疑有人中饱私囊。

  捐款额与预付款对账无误

  得知刘国明的举报后,7月20日下午,涞源县教育科技局局长段晓霞决定在教育系统内启动对此事的调查。

  临近下班,段晓霞把局里的捐款经手人、五所学校的捐款经手人全部叫到办公室,当面逐一核对数额。经六方共同证实,涞源县教育科技局下属五所学校共捐款34708.8元。

  次日上午,涞源县电力局团委也出示了有刘国明签字的收据,一次性捐款金额为1.7万元整。

  涞源县教育科技局捐款经手人冯敏娜介绍,该局的捐款通过其手三次转交给高常庚。第一次现金5000元,第二次现金2.7万元,第三次现金1.5万元。冯敏娜现场出示了高常庚交回的,有刘国明签字的3张收据,金额与日期相符。

  冯敏娜说,剩下的4000多元,包括无法存进银行的残损钞票也已交付给高常庚,暂时还没收到收据。

  由此,收据金额与未收到收据的金额相加,与捐款总额相符。捐款环节克扣的可能性被排除。

  转交被指“多开收据少给钱”

  问题的焦点集中在捐款转交的环节上。

  经双方证实,刘国明通过高常庚,拿了三批捐款,三次转交捐款均是先打收据后给的钱。根据收据金额显示,第一次为5000元,第二次2.7万元,第三次1.5万元。刘国明承认,收据都为他的亲手签名。

  但是,对于转交捐款的数额,刘国明与高常庚却各执一词。

  7月22日,刘国明说,高常庚在给款的过程中,“存在多开收据少给钱”的行为。他称,高在三次给钱的过程中,总计实付款2.7万元,却让他开了4.7万元的收据。对此,高常庚表示否认。

  高常庚说第一次给钱,他当时对刘国明说明其中扣除了1000元的“活动经费”,因此只有4000元,让打5000元的收据。

  刘国明称,接过捐款时他没有当面点钱,回家后也没有点钱。直到带着这些钱,加上自己的几元零钱,买了车票去北京的医院交了3000元住院费,才发现兜里只剩200元,他觉得,扣除的“活动经费”不止1000元。

  第二次给钱,刘国明说,高常庚又跟他说里面扣除了“活动经费”,但具体没有说多少钱。刘国明按照高常庚说的数目写下了2.7万元的收据,然后收钱。

  刘仍旧没有当着高常庚的面清点钞票,“我想,这钱是捐的,当着他的面我不点。我回家自己点了一下只有1.7万元”。刘国明说,教育科技局那边只有5000元,电力局只有1.2万元,但当时也没有第三者在场。

  对此,高常庚面对刘国明立即进行了反驳:“刘国明,你摸着良心说,是不是只有1.7万元?”

  高常庚称,给钱的时候,前后间隔了半小时左右,第一次是教育科技局的1万元,第二次是1.7万元,也未提扣除“活动经费”。

  第三次转交捐款,刘国明说,当时他并没有当面质问高常庚上次的款额为什么相差1万元,“只要给钱,我当时就挺高兴的,只是后来到了医院没钱了,我才想起这里还有那么多钱”。这一次,照例先写1.5万元的收据后给钱,但刘国明依旧没有当面点钱就回家了,发现只有7000元,少了8000元。

  对此,高常庚称,按照收据上写的如数给了1.5万元。

  双方均无证据证明交款细节

  对于是否能证明高常庚在交款过程中存在“少给款,多开收据”的行为时,刘国明说:“我拿不出证据,但确实有这样的事。”

  这一说法,令高常庚大为恼火,但高也没有能证明自己清白的证据。双方承认,在转交捐款的过程中,没有任何第三方证人监督,也没有正式发票和手续。

  高常庚说:“除了收据,我没有任何证据,没有录音、录像,没有证人。”他说,谁也想不到在这个环节会出现这么大的争议。

  双方证实,刘国明在交款过程中并未当面清点款额。

  转交捐款为何不当面点清?高常庚说,“我每次都让他当面点钱,他都不点,可能是出于尊重我”。

  此外,刘国明在解释为何明知少给还要多写收据时表示,最初他理解这其中包含一些活动费用,但三次累加的活动费用超过了他的心理预期,才将此事公之于众。

  募集善款要扣“活动费用”?

  7月20日晚,刘国明接到高常庚的电话,让其次日上午去领最后一次善款。刘国明以为,他“盼来了”。

  21日上午10时,看到桌上一沓近乎发霉的钞票,刘国明却拒绝领取这笔4380.2元的款项。

  刘国明和高常庚两人证实,在捐款之前,双方曾有过沟通。当时高常庚问刘国明,捐款活动的组织费、请捐款单位吃饭的费用怎么出。刘国明回答,可以从捐款中出。

  刘国明认为,这4000多元算是“活动经费”,在他的心理承受范围之内。他想要的并不是这一部分,而是遭到“克扣”的那两万元。

  高常庚解释,县团委是个穷单位,为组织单位捐款,县团委召集单位开会租用了某宾馆会议室花费500元,会议中的三顿饭总共花费不到1500元。此外,余下的钱,如果有进一步的捐款,或者捐款活动结束后,再把大家召集起来,把刘国明也叫上,吃个饭作为答谢。

  “我不知道有没有明文规定这笔钱该由谁承担,我以前也没接触过这个事。现在,活动费用就由我自己掏腰包吧。”高常庚说。

  慈善捐助或陷入信任危机

  7月20日,一位当地党委官员就此事件表态说,这场纠纷将会使类似的慈善捐助活动陷入严重的信任危机。

  记者调查发现,当地类似的困难家庭大病重病需要救助的情况比较常见。涞源几所学校的校长、老师在受访中表示,每学期学校都会组织几次向家庭困难的患病学生捐款的活动。涞源二小一名教师说,光是县里、(教育科技)局里下达的捐款通知就很多。

  涞源县教育科技局局长段晓霞说:“这些钱比油锅里的油还烫手,查出谁拿了就把谁拖出去枪毙了!”段表示,有很多人会向其提出救困申请,每年其下属学校都会组织几次捐款,不过,只有这次闹出了这么大的纠纷。

  涞源县党委一名官员担心,此事无论真伪,都会影响人们对这种身边常见的捐赠活动的信任。他说,对于捐款组织者而言,其帮扶动机不仅受到受捐者的质疑,还受到捐赠者的质疑,结果就没人再捐,影响很不好。

  高常庚也表示,之前,关于刘智超的进一步捐款方案本已在制订中,但现在此事一出,如何处理,他面临两难境地。“如果继续搞,谁还会来捐,名声都臭了;如果不搞,会被人怀疑我有鬼,或者小气”。

  7月22日上午,他透露,一名本地房产商欲通过他对刘智超进行捐助,但被其请求“稍缓一下”,“我正面临严重的信任危机”。

  而关于规范慈善捐款的法律法规,目前也有待完善。

  2007年8月,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透露,慈善法已列立法计划。但是据了解,截至目前,还未公布草案或更多细节。今年5月1日,江苏省正式实施了《江苏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这是全国第一部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