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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 | |
提起休书,大家并不陌生。《水浒传》中有个好汉林冲,他的妻子很美丽,被高衙内看中,由此祸端频出,林冲遭到陷害,被发配沧州充军。他临行前对岳父说:“自蒙泰山错爱,将令爱嫁事小人,已经三载……今小人遭这点横事,配去沧州,生死存亡未保。娘子在家,小人去心不稳……今日就众高邻在此,明白立纸休书,任从改嫁,并无争执
。”
于是他当场写了休书,“押个花字,打个手模,付与泰山收讫”。这说明早在宋代,解除婚约必须有凭证,要有书面的东西。但这种文约的口气,全是以男方为主。也就是说,丈夫可以和妻子离婚,让她走人,是谓休妻,写下的那些文字,就叫做“休书”。
男子写休书时,必须写明三大关键问题:第一,被休掉的妇女,须与自己有婚姻关系;第二,必须写明休掉她的具体原因;第三,要写明今后“听凭改嫁”。因为有了这张休书,婚姻关系就算正式解除,妇女再婚就属于合法行为了。
另外,在休书上画押,比在任何契约上画押都郑重。不但要用笔画押,还要打上个手模,而且这个手模要用左手,让全手沾上黑墨印在休书之上,不能只摁个手印了事。林冲写休书,是不忍妻子跟着自己背黑锅,是善举,是无奈,是心酸,这种满含情意的休书很少见。其实在漫长的封建社会里,千千万万的休书用词冰冷,态度决绝,只用4个字便可概括,这就是“欺负妇女”。
请看这样一纸休书:“李门柳氏,原籍某地,光绪5年因天灾只身逃荒来到某地,衣食无着,经好心人说合,嫁入李门,婚后数年,只生一女。去年端午,柳氏偶遇其老乡,得知家父病重,非要回家省亲。一去多日,返回之后,不似从前贤惠,走街串巷爱串门,招来闲言碎语,妇道既损,李门不容,为此特书休书,自即日起逐出李门,日后听任其改嫁,李门均不过问,立字存照。”时间是光绪9年。
看罢休书,心里不是滋味,我觉得这个女子,没有半点差错,她嫁入李门后,为李家生了一个女儿,这说明她有生育能力。而且“返回之后,不似从前贤惠”一句,起码说明她平时很贤惠。但婆家以她返回后“走街串巷爱串门”为理由,不要她了,要休掉她,这是理由吗?
我推断这名妇女回家看过父母后,心情难免激动,忍不住串串门,给邻居家说说省亲的情况,这难道就叫“走街串巷爱串门”、“招来闲言碎语”?其实婆家不要她,是因她“婚后数年,只生一女”,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婆家怪她迟迟不生儿子,这才要休掉她。
丈夫随便找个理由,无需通过官方,只要写一纸休书,就可解除夫妻关系,这简直不可思议。由此可见,休书完全是封建社会男尊女卑的产物,从中可窥见古时的离婚制度,印证旧式婚姻中男女关系的不平等。如今有人爱收藏休书,恐怕也是看到了这层意义。
据一些收藏者介绍,休书虽是解除婚姻的法律依据,但因其是妇女的耻辱,对于婆家来说也不光彩,故不像婚书那样被当事人妥善保管,所以留存至今的休书极为少见。
历代休书各不相同,总的来说,唐宋时期的休书,用词文雅,格调文明,开篇要先讲一下夫妻恩爱,然后再说出离婚的原因。而清代的休书,对女方很不客气,遣词造句非常绝情。譬如咸丰三年的一份休书,立休书的是一个姓赵的男子,他恶狠狠地写道:“妻勾氏不守妇道,凡事不让不忍,多嘴多舌,搬弄是非,虽经多次劝解,恶行不改。本人在外经商,不能侍奉双亲,原指望勾氏替夫行孝,结果适得其反。近日又因琐事,搞得鸡犬不宁,无奈特书休书一纸,并将勾氏送还勾门,日后听凭娘家任意发落,男方老少均不干涉。为防生变,立字为据。”
起初,看他恶狠狠的口气,还以为其妻给他戴了绿帽子,看到最后,全是笼统的指责,其妻根本没有具体的错误。所以当你看古代休书时,会感到很可笑,丈夫都是牛气冲天的,妻子不能出来申辩,没有话语权,她只有一声叹息,最终转身离去——那么这气死女人的休书,到底是谁发明的?始于哪个朝代?其中还有个“七出之条”,依据又是什么?请看下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