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漏水、二次供水设备陈旧、消防设施损坏……不少小区都有这样的问题,可是有多少小区会申请房屋维修资金?
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提供(以下简称中心)的数据显示,从2003年9月以来,我市有35个小区使用过房屋维修资金,中心划拨资金共计3108838元。目前我市共有1800多个小区,这样算来,每100个小区只有不到两个小区使用过房屋维修资金,还有许多小区从没有交过房屋维修资金。
难 房屋“养老金”取用程序繁
众所周知,商品房屋面防水工程、管道等都有一定的保修期,过了这个保修期,就可以动用房屋的“养老金”——房屋维修资金。它是用于住宅共用区域、公共设施及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专项资金。
住宅的地基、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电梯、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等,出了问题需要维修都可取用房屋维修资金。不过,取用当初购房时交的房屋维修资金,要经过不少程序。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规定。以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为例,如果是非人为损坏,顶层业主需报至物业公司,由物业公司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之后须经该楼层以下所有邻居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拿出维修方案,物业公司再向中心提出申请列支,等中心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通知,资金才会被划到每栋楼的专用账户上。
中心主任杨金民说,中心审核最多需要三个工作日,剩下的就是公示,然后资金就可以划拨到位了。事实上,从业主告知物业公司到维修资金划拨到位至少需要两个星期。使用房屋维修资金难,难在了物业公司向中心提出申请之前需经过的程序。
难 两个“三分之二”成掣肘之痛
《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房屋维修资金既然是所有业主交的,其何时用、怎么用,征得大多数业主同意无可厚非。可是,得到三分之二业主的同意并不那么容易。
近日,涧西区鸿运小区一栋居民楼某单元的顶层出现漏水,可当社区工作人员去该单元其他业主家协商时,部分业主表示,顶层住房房价相对便宜,目前顶层漏水,理应由顶层住户自行解决。这样一来,如果得不到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就得不到房屋维修资金。
在现实情况中,遇到紧急情况时,中心只好特事特办,虽有违规之嫌,但实属无奈之举。
难 管理部门“先修后补”很无奈
去年年底,涧西区中侨绿城花园的一个变压器突然发生爆炸,十几栋居民楼全部停电。如果按照《管理办法》中的规定,让小区三分之二的业主签字,至少需要一周时间,然后公示还需要一周,如果再加上维修时间,居民们要有很长时间用不上电。
面对这种情况,中心采取了“先修后补”的措施,在最短时间内把房屋维修资金划拨到位,先把变压器修好,让居民正常用电,然后再让物业公司去征得三分之二业主的同意。
除此之外,对小区内的电梯隐患、消防隐患、水管爆裂、变压器爆炸等严重影响房屋安全和居民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他们都只能“先修后补”。
能不能把特事特办写进法律法规中?让他们有法可依,这也是中心的工作人员希望能够尽快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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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2月,北京市新修订的《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中,对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高层住宅水泵损坏导致供水中断、楼体单侧外立面五分之一以上有脱落危险、消防系统出现功能障碍这五项紧急情况作出规定,可不用征得三分之二业主的同意,直接由物业向中心申请,中心审核公示后,资金很快就划拨到位了。据了解,北京是全国目前唯一对维修资金在紧急情况时的使用作出规定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