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准业主,收房是一件让人开心的事儿。但在兴奋之余,您可要认真谨慎地审核收房的各项手续,并耐心地逐一做好。虽然这将耗费您的一些时间和精力,却能为之后长久的居家生活及物业管理带来很大的便利,省去很多麻烦。
这里为您揭露收房时常见的陷阱,帮您轻松收房。
陷阱一 证件不齐要交楼
“三书一证一表”不齐全,特别是没有“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往往因为楼盘整体建筑未完成而根本无法验收。而为尽快回笼资金等原因,开发商又急于交楼,问题往往因此而起。
对策:遇到这种情况,购房人可选择不收房,如果确实被要求收,也要在相关文件,如“住户验房交接表”、“验房记录表”等相关文件中写明“未见××表”等字样并妥善保留好相关文件副本。
陷阱二 先签文件后验楼
上面所述的先验房后交费、签文件的收房程序是较合理的正常程序,但商家大多数采取先交钱填表、签文件,再验楼的伎俩,目的是让消费者先签了收房认可书再验楼,等发现问题时购房者后悔也来不及,而商家的主动性更大,责任更小。
对策:针对这种陷阱,购房者在订合同时就应该将先验房再收房作为附加条款写在合同里,不验房不收房。如当初合同未有约定,商家要求一定要先签文件,则可采取变通方法,在每份文件中注明“房内情况未看”或“屋内情况未明”或“未验房”等字样,验房时如出现什么情况,也可灵活处理。
陷阱三 积有灰尘
清洁明净一般较讨好人,因此大多数开发商交楼时都会提前将屋内打扫干净,以博个印象分。但也有商家例外,有意或无意地在地板、窗台等等地方留下一层土。可别小看这层土,往往裂缝、漏水、砖面不齐等等问题就全在这土底下了。因为这层土,你可能就忽略了好多质量问题。
对策:扫去土或往地面冲水,一方面可冲去泥层,看清地板质量,另一方面也可测测地板的水平状态及排水状况。
陷阱四 大事化小
无论你在验房时发现了什么问题,陪同验房的人员第一句话总会说:“这没什么,小问题啦,我们到时让人整一整就可以了。”还直拍胸口让购房人放心,不用写进验收文件里。
这其实又是商家的一个陷阱,将房屋的一些毛病如墙面、地砖破裂、漏水,甚至是房屋结构性问题等故意说得无足轻重,让你麻痹大意,又以“私人感情”动之以情,目的就是不将缺陷写进验楼文件里。如果轻信了他,轻易收了楼,到时小问题极有可能因无人管而变成大问题。
对策:不管陪同人员如何巧舌如簧,如何信誓旦旦,如何套交情,你都要坚持原则,只要发现问题,不管大小,都要在相关文件与表格中记录下来,如楼盘根本就没准备验收登记表,则要自备纸笔,将有关问题一一记录,并写清自己的意见,再与开发商交涉。
陷阱五 巧立名目收费
虽然物价部门对相关费用有明文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也对开发商样板间及附送物品等有较明确行文,但开发商往往在签合同时对购房者大加承诺,而到交房时又巧立名目乱收费用。
购房者张先生在看楼时,开发商在样板间的门上贴出说明,明示此门“随楼附送”,签合同时,张先生没有将这件小事写进合同附件。结果收房时,开发商未装防盗门,而提出收防盗门安装费,理由是门确实附送了,但锁是具备防盗功能的进口货,因此要收费。购房者王小姐在楼盘的认购须知里看到,开发商明确标出了入住收费的价格,其中一项收费让王小姐甚为不解,售楼小姐明明说可视对讲系统是赠送的,收房时却要交3500元的开通费。
对策:开发商的解释无非都是在玩文字游戏,订合同时最好请律师帮你逐个分析各项收费条款,少花冤枉钱。另外,收房时也要不怕麻烦,与开发商据理力争,不该交的钱坚决不交,必要时可向物价局、房管局投诉,更好地保护自身利益。 (婉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