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7月29日电 (记者 陶俊洁 刘诗平) 证监会29日通报了由春玲、姜永贵内幕交易案和林忠操纵“山煤国际”股价案,并对相关公司和责任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证监会认定,辽源得亨董事会秘书由春玲本人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及其他人交易“ST得亨”股票的行为以及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天健)董事、总经理姜永贵知悉深天健2007年度业绩快报信息后,卖出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行为,均违反了《证券法》相关规定,应予以处罚。
在上述内幕交易案件中,辽源得亨重组并未成功,公司股票复牌后大幅下跌,内幕交易损失大半。在编制上市公司2008年中期报告的过程中,为了掩盖内幕交易行为,由春玲故意将其操作的两个账户从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删除,造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受到行政处罚。
今年6月1日,自由职业者林忠在“山煤国际”收盘前两分钟,利用两个账户对倒,成交量占当日市场成交量的32.46%,股价涨幅达13.7%。
证监会认定,林忠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属于操纵股价的行为,依法处以60万元罚款。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强调,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违反“三公”原则,破坏市场秩序,证监会将会同交易所,对虚假申报、操纵收盘价等各种新型操纵手法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