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王文斌 记者 邓德洪
如今,越来越多的电视台推出了电视购物栏目,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困扰着许多消费者。
昨日,西工区廖先生向本报热线66778866讲述:7月8日,他在某卫视的电视购物节目上看到,诺基亚一款原价3800多元的手机,特价仅售198元,还附赠价值1000多元的大长今美容化妆品。廖先生拨打订购电话后,一名自称刘飞的女子保证7天内将手机和赠品送到廖先生手里,货到付款。
几天后,“宅急送”的投递人员送来一个盒子,廖先生按照对方要求交了198元后,投递人员就离开了。但盒子里没有手机,只有一套大长今美容化妆品,包装上注明“建议零售价1398元”,但廖先生的朋友说这套化妆品几十元就能买到。
廖先生又多次联系刘飞,可近一个月过去了,他仍旧没等来自己想要的诺基亚手机。而他现在仅知道对方的一个固定电话和一个含糊不清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BBZT”。当得知如果维权就要到北京工商部门投诉时,廖先生决定放弃维权。
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说,像廖先生这样被电视购物节目“忽悠”的市民并不少见。电视购物销售商大都不能提供发票,许多消费者上当后才发现,自己手里除了电话号码,没有任何凭证。更重要的是,由于电视购物多是异地消费,电话订购地、发货地以及“客服电话”不在一地。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消费者往往要辗转多地投诉,维权难度可想而知。
市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中心的工作人员说,对于涉及省外电视购物节目的投诉,我市工商部门难以发挥维权作用。因此,消费者在选择跨区域的电视购物时,一定要谨慎。对于不正常的低价位,消费者一定要多留个心眼,最好要求对方提供正规的发票、保修单等。消费者可对电视购物节目录像,对订购过程录音,为以后可能出现的维权保留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