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公务车辆(军警车辆)不遵守交通法规的情况时有发生,不仅社会各界反映强烈,而且严重影响党政机关和军警形象。从7月30日起至11月10日,我市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公务车(军警车)交通违法行为百日行动,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全省统一组织行动
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由省政府、省军区统一组织,主要涉及三方面内容。
一是按照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在一个月内将“豫O”号牌换发为民用号牌;清理整顿假冒军队、武警号牌车辆,规范军警车辆牌证的管理、使用。
二是对公务车(军警车)闯红灯、闯禁行、随意调头、乱停乱放,驾驶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醉酒驾驶、不服从交警指挥管理,假冒、套用军警特种号牌上路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实行集中整治。
三是集中清查非法销售、安装警灯警报器等警用装备的商店、企业及地下窝点,严厉查处公务车(军警车)和其他车辆非法安装、使用警灯警报器等违法行为。
“豫O”号牌限期“退出”
根据有关部门要求,一个月内,我市所有党政机关和政法机关使用的“豫O”号牌,全部采用自编自选方式更换为民用号牌,转籍至市车辆管理所。政法机关车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符合警用车辆条件的可改挂警车号牌;不符合条件的改挂普通民用号牌,新号牌一律采用自编自选号牌系统编发,由各单位统一组织办理,换发工作不收任何费用。
据介绍,2003年,因为牌照字迹模糊、残缺不全以及丢失等原因,省公安厅曾一度叫停了省会“豫O”号牌。但后来,由于种种原因,“豫O”号牌又被一些车辆使用。我市目前也有悬挂“豫O”号牌的车辆。
单位公务车频违法,将追究责任
昨日上午,市交警支队联合洛阳军分区,组织开展了首次集中行动。
9时30分许,在开元大道附近,一辆军绿色的“帕拉丁”越野车驶入联合检查组人员视野,这辆车的后牌照被迷彩布料遮盖住了。检查人员拦截检查时,开车的女司机称,自己开的是别人的车,也忘记携带驾照了。根据要求,检查组对该车辆进行暂扣,随后进行调查处理。
市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为防止在集中整治期间出现“说情”等现象,我市军队、武警和公安部门将开展集中统一行动,采取异地用警、交叉互查等形式,加大查处力度。各相关单位还要对公务车(军警车)安装使用警灯警报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
此外,各级文明办将把公务车辆交通违法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创建考核评比内容;对于公务车辆交通违法行为频发、交通违法情况严重的单位,在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监察部门还将依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