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题回顾】市民张女士的老公5月底不慎将电动车弄丢了,车被附近一位看车的大姐捡到。就在张女士夫妇满怀谢意准备将车骑走时,大姐说让他们第二天再来领。此后一个多月,大姐以“亲戚将车骑走”为由,一直让他们“再等等”,并掏了300元作押金……直到有一天,张女士夫妇偶然在这位大姐的工作地点旁发现了电动车,大姐一时语塞……(本报“聊吧”7月22日曾予报道)
上周五,张女士再次上线,向我们道出了事情的结局。且看她有哪些感受。
张女士(85833***8)
2010-07-30 17:23:20
张女士:小新你好,我们丢电动车的事已通过民警解决了,在此跟你说一声。
晚报小新:嗯,不错。具体怎么协商的呢?
张女士:我们最后一次发现车的时候,里面有100多元,是大姐的,我们还给她了。最初大姐捡到车的时候,车上还有一些我们的东西,后来都找不到了。我们不是还拿着她300元押金吗?经过民警协调,大姐同意给我们留下200元,算是补偿损失。
晚报小新:哦,大姐没再说什么吧?
张女士:大姐哭着说了很多道歉的话啊。
晚报小新:没想到过程这么曲折。
张女士:是啊。我老公是部队的技术干部,特别好说话,特别实诚,那位大姐说的话,他每次都信。
晚报小新:估计这事儿对他影响不小。
张女士:是啊。他难过了好长时间。我也希望这样的事情再也不要发生了。
(记者 李新伟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