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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岁男孩被摩托车撞倒拖行200多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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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8 月 4 日 星期    【打印】  
6岁男孩被摩托车撞倒拖行200多米
事发鹤壁,肇事者外逃,警方至今未立案
  小振源已入院一个月,身上仍有大片结痂和疤痕。
  □据 商都网  

  近日,在百度鹤壁的贴吧里,一个帖子引发了数百名网友的关注和热议。帖子称:7月2日,一对男女骑一辆摩托车撞倒一个6岁男孩,并拖行200多米,其间坐于后座的女子还用脚连踹小男孩。事实果真如此令人寒心吗?近日,针对帖子所反映的情况,记者进行了调查。

  1

  【帖子】

  小男孩被摩托车拖行

  网友“坏坏坏空调”7月23日22时46分在百度鹤壁的贴吧里,发布题为“蛇蝎之毒歹男女 龌龊行径丧人性”的帖子。帖子称:7月2日下午3时31分,一对男女骑一辆摩托车由北向南急速行驶,行至大白线与龙宫村道路交叉路口(位于鹤壁市鹤壁集镇北部九矿)时,摩托车撞倒一个6岁男孩,当时小男孩的衣服被挂在摩托车上,摩托车却加速前行。前方一群众见状赶忙拦截,摩托车绕过群众仓皇逃跑。

  更可恶的是,坐在摩托车后座的女子还用脚连踹小男孩。行驶200多米后,可怜的小男孩被踹下摩托车,地面上留下了小男孩被拖拽后长长的血迹、混着血迹的泥土和歹毒女子脚踹小男孩时失落的鞋子。

  经医院诊断,小男孩锁骨骨折,头部受伤严重,头骨多处裸露,生命垂危,事发多日,还在医院急救室抢救。

  2

  【监控录像】

  惊心动魄1分31秒

  7月30日,记者赶赴鹤壁调查核实此事。据了解,被撞者名叫李振源,今年6岁,家住鹤壁市鹤山区鹤壁集镇窦马庄村,其母李玉珍向记者叙述了儿子被撞一事的经过。记者随后和其母在邻居家的电脑上,观看了他们从交管部门下载的录像视频。录像比较清晰,过程“惨不忍睹”,坐在摩托车后座的女子用脚连踹小男孩的动作也清晰可见。从小男孩被撞倒,摩托车轧过其身体,人被卡在车下然后到脱离,拖行过程持续了1分31秒,拖行距离200多米。

  李玉珍告诉记者,事发到现在,肇事者的父母只去医院探望过一次,说是等交警的处理意见出来后再说赔偿问题。“现在躺在医院的小振源已花费了12000余元医疗费。最大的伤害还是心理上的,小振源不仅出现了斑秃,还出现了睡梦中频繁惊醒的现象。目前,主管医生正在为孩子下一步植皮治疗做准备,还得再准备几万元钱”。

  3

  【目击者】

  当时被吓傻了

  目击整个过程的邻居杜海霞至今回忆起来还心有余悸:“当天我在自家门口卖东西,看到一辆摩托车将小振源撞倒在地,虽然有人喊‘撞人了’,但摩托车却加速从孩子身上轧过去,被卡在摩托车保险杠下的振源脸朝上背朝下被摩托车拖着带跑了。”杜海霞说,长这么大,她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残忍的事情,当时自己都吓傻了,干张着嘴却喊不出话来。

  李振源的爷爷告诉记者,当听到门口有人大声呼喊时,他赶紧跑到了大门口,看见摩托车拖着孙子跑到了百米开外,前方一名九矿的老工人曾试图拦截摩托车但未成功。坐在摩托车后座的女子用脚不断往下踹孩子,鞋子还掉了一只。“等到我截住一辆面包车追上去的时候,孙子已经浑身鲜血不省人事地躺在了地上,面包车司机递上一条毛巾,我刚裹到孩子头上就被鲜血浸透了。”李振源的爷爷说,当时孩子已经没了知觉,他赶紧把孩子送到最近的鹤煤第二职工医院抢救。

  4

  【医院】

  孩子头部受伤严重

  在医院提供的病历上,记者看到:“7月2日16:00,120急救车在半路接住受伤患者,发现其意识模糊长达20多分钟;头枕处有两个3厘米~4厘米的血洞;后背、颈部大面积挫伤,煤质污染严重,深可见骨;第五天检查发现左锁骨骨折、右肾挫裂,在重症监护室救治20天后转入法医科继续治疗。”

  据孩子父亲介绍,事情过去快一个月了,可儿子因为头部受伤严重,背部大面积挫伤,目前还在医院救治。

    5

  【交警】

  一切按程序来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7月30日上午和下午,记者两次来到鹤山区交警二大队探求究竟。事故科一名秦姓警官介绍,因为太忙,该案的具体情况他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此案已移交鹤山公安分局刑警队处理。几经辗转,记者联系上鹤山公安分局刑警队的陈队长,陈队长称从未听说过此事,更别提移交卷宗了。

  当天下午,记者在鹤山区交警二大队见到了一姓张的队长,听记者说完来意后,张队长表示:他们出现场后即已立案,前期因未能识别肇事者身份,无法处理。当事人提供监控录像后,他们曾传讯过与肇事者出现在现场的人,并做了讯问笔录,随后还到肇事者鹤壁市鹤壁集镇王荒村村民杜某(男)和鹤壁集镇古楼河村村民贾某(女)家里实施过抓捕,但两人均已外逃。

  目前,当事人不同意调解,他们也是7月30日刚刚拿到小振源的伤情鉴定书,下一步会依据伤害情况再看是否需要移交刑警部门,至于能否刑事立案,检察院批捕与否,一切得按程序来。

  而当记者提出查阅卷宗并做进一步了解时,张队长称记者需到鹤壁市公安局信访科开具采访许可证,否则他拒绝接受采访。

  8月2日上午,对于张队长该事故已经作为交通肇事立案的说法,小振源的父母表示反对:“在交警勘查现场离开后,事发已经一个月,我们至今未收到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或‘(不立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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