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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贫困生可获国家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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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8 月 6 日 星期    【打印】  
高中贫困生可获国家资助
教育部:逐步建立普通高中贫困生的国家资助体系
  新华社贵阳8月5日电 (记者 王橙澄) 教育部部长袁贵仁4日在贵州宣讲《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时表示,要逐步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国家资助体系,设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并逐步对家庭经济困难子女提供学前教育资助,力求从学前教育到研究生教育,各级各类教育的家庭困难学生都能获得资助。

  袁贵仁表示,必须促进教育公平,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努力保证不让一个适龄儿童少年因家庭经济困难、就学困难、学习困难而辍学。

  袁贵仁说,教育公平是实现社会公平的重要工具,把促进公平作为国家的基本教育政策,依法保障公民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其中,保障机会公平是关键,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是重点。

  一要着力促进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公平,向薄弱环节倾斜,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

  二是健全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助学贷款体制机制。目前,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已施行全部免费,大学对家庭困难学生实行了助学金资助,下一阶段的任务是要实现资助政策体系在各级各类教育全覆盖。

  三是要确保特殊群体的上学问题,除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之外,还包括流动人口子女上学问题,特别是农民工子弟问题以及残疾儿童教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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