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价器上显示的是11.8元,给了司机12元,可他并不找零。”说自己“打车挨宰”的市民杨女士给本报打来电话。
“不找零”现象很普遍 “不收零”情况也常有
今年元月开始,我市调整出租车跳表计费方式:以前,每公里计费1次,计费1.5元;调整后,每公里计费2次,前0.5公里跳一次计0.8元,后0.5公里跳一次计0.7元。
这样一来,只要新的公里数在500米以内,乘客乘坐出租车时比以前便宜0.7元;同时,车费出现了0.3元、0.8元等零头。
“司机一次多收2毛钱,100次就多收几十块。既然出现零头的概率比较大,司机应该多备点零钱找给我们,不能以没有零钱为由不找零。”市民王先生说。
经常坐出租车上班的李先生告诉记者,出租车不找零的现象很普遍,“打个比方,有时候车费是7.3元,司机也会免收3角钱的零头”。李先生说,出租车司机收费时对车费的零头一般都“四舍五入”,他对此可以接受。
找不找零可协商解决
“跳表方式调整后,进一步精确了出租车的计费方式,对司乘双方来说都更加公平,但同时也增加了乘客和司机的找零次数。”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说,我市将借鉴外地的先进经验,逐步改进和完善目前出租车的计费方式,减少因找零产生的各种矛盾,以方便广大乘客出行和出租车行业的经营活动。
该负责人表示,出租车司机必须按照计价器收费,不能多收消费者一分钱。所以,出租车司机应自备足够的零钱。一旦无零可找,司机应该积极与乘客协商,在取得乘客的同意后才能不找零钱。如果司机不与乘客协商便不找零,乘客可以通过投诉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