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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图
李玉明 | |
“一分钱难倒英雄汉”;一块钱,可能害死一个醉汉。
数日前的一天晚上,家住瀍河回族区41岁的赵某受邀来到好友赵某某家喝酒。酒喝得并不愉快,因为赵某对一件事情耿耿于怀:买下酒菜时,他花了26元,赵某某只花了25元。喝酒时,赵某喋喋不休地说着这件事情。
二人喝到凌晨3时许,均已大醉。这时,赵某再次提起自己多掏1元下酒菜钱的事。两人因此发生口角并厮打起来。在此过程中,赵某某用电水壶朝赵某头上猛砸数下,赵某倒在了血泊中。
派出所民警闻讯后很快赶到。来到现场时,赵某仍在为多掏了1元钱的事情而愤愤不平。他很快被送至医院。经抢救,伤势颇重的赵某保住了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