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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旷工遭辞退 断指自证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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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8 月 19 日 星期    【打印】  
湖南省宁远县水利水电局4名工人——
未旷工遭辞退 断指自证清白
据 《中国青年报》
  绘图 李玉明
  如果不是万不得已,没有人愿意用自残身体的方式来求取真相。

  “我们实在没办法了,该走的路都走了,告都没地方告了。”

  8月1日下午3时许,4名中年男子在清华大学西门附近,用菜刀砍下了各自左手小拇指的一部分。如此残忍地对待自己,竟仅仅是为了以此证明自己并未旷工。

  那么,这些断指者究竟是谁,他们这样做究竟是为什么?

  1

  “被旷工”

  “因为我们的饭碗被人砸了!”

  断指者之一张珅告诉记者,4名断指者原本是湖南省宁远县水利水电局的正式在编职工,在宁远县水利水电局下属派出机构太平农电管理站(独立法人——记者注)工作。2000年11月,太平农电管理站与湖南省电力公司永州市宁远县电力局合并,管理站人财物全部移交给宁远县电力局,当时移交正式职工共19人,其中就包括这4人。

  进入宁远县电力局后张珅等人才发现,他们的编制没有了,成了“编外人”,而且同工不同酬。他们的收入只有电力局正式职工的1/3,甚至更少。

  但他们也并没有过多质疑,他们都相信自己“以后有一天能够成为正式职工”。

  但是,事情并没有朝着他们相信的方向发展。

  2006年年底,湖南省电力公司在湖南各县区电力局成立劳务派遣公司,让所有编外职工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据张珅介绍,自2007年1月以后,他们的工资、公积金、社会保险缴纳的主体悄然变成了宁远县恒远农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远公司)。“知道发放工资的主体变了之后,我们就开始拒绝领取工资。”

  新《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开始施行后,湖南省电力公司随即下发了《关于规范用工管理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各单位必须全面清查、掌握主业岗位人员的相关情况,凡借用在主业岗位工作的多经企业员工、农电服务公司员工,应于2008年10月31日前全部无条件返回原单位工作,并与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尽管我们有移交协议,可是电力局却不承认我们正式职工的身份,从我们被移交后,一直强迫我们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让我们与宁远电力局脱钩,不占他们的编制。”黎波激动地说。他也是断指者之一。

  黎波告诉记者:“这样的僵局没有持续多久。那时,我们像往常一样到太平供电所(改制后的名称,即之前的太平农电管理站——记者注)报到上班,可那里的签到表却是恒远公司的。”

  “这个圈套就装在那里:你签了,就签到恒远公司去了;不签,他们就说你旷工!”张珅无奈地表示。他们最终还是没有签恒远公司的签到表。

  2008年12月25日,宁远县电力局以19人旷工15天以上为由,和他们解除了劳动关系,并发出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

  这一决定让19人惊呆了。“不过是一起劳动纠纷,却没想到电力局做得这么绝”。

  断指者之一的张永胜告诉记者:“其间我们一直在上班,没有旷工。连宁远县电力局原局长唐向东都曾告诉我们,‘知道你们没旷工,但是我们也没有办法’。”

  当时,电力局并没有明确给出他们是在何时旷工。后来,他们才了解到电力局是认为他们在2008年10月旷工。

  这19人的律师向记者展示了2008年10月9日至2008年10月30日的《综合班派工单》,名单上就包括了19人中的多人。

  2

  仲裁 起诉

  张永胜等人试图辩解,但宁远县电力局并不理会。无奈之下,他们只好寻求仲裁机构的帮助。

  因对解除劳动关系不服,张永胜等人于2009年4月向湖南省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以湖南省电力公司为被申请人,申请恢复其与被申请人下属的宁远电力局的劳动关系,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及补发工资。

  湖南省仲裁委委托永州市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了审理。裁决结果认为,他们与湖南省电力公司没有劳动关系。

  《仲裁裁决书》中写道:虽然自2007年元月以来,黎波等12名申请人与宁远县恒远农电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从工资发放形势与领取等事实来看,恒远公司与黎波等12人形成了劳动事实关系,用人单位为恒远公司,而非被申请人。

  “正如刚才我说的那样,工资、公积金、社会保险缴纳的主体是被强制变更的,我们在得知此事后便没领工资。”张永胜提供了一份通知,上面写明:今年3月以来,不知什么原因你们一直没到公司财务领取你们的工资,现提醒你们,请你们在2008年10月25日前来公司财务领取工资。

  然而对于此问题,《仲裁裁决书》中写道:“已超过法定申请仲裁时效,本会依法不予实体审查。”

  “为电力局辛苦了这么多年,工作怎么说没就没了呢?”于是,张永胜等人在2009年7月9日向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多次电话催促后,雨花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12月25日回复其一份信访告知书称,该案属于国有企业改制改革,应向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反映,法院不予受理。

  3

  断指之后

  经历了数次上访和被拘留之后,2010年8月1日,19人中的黎波、张珅、张永胜、黄群跃来到了清华大学西门外。

  “当我看到的时候,4个人的小拇指都少了一截,还在不断地滴血。我问别人,他们这是怎么了?周围的人告诉我,‘你没见他们身边的菜刀吗?自己切的’。‘那指头呢?’‘吞下去了’。”据目击者称,4人面前当时还摆着白纸,上面写有8个红色大字“我没旷工,还我清白”。

  事发10多分钟后,警察赶到现场。

  随后,急救中心的人赶到,4人被送到积水潭医院治疗。张永胜告诉记者,由于医院人比较多,他们等了6个多小时才得到包扎和救治,最后一个做完手术已是次日凌晨1点。

  不过,他们认为,只要能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多吃点苦也值。他们的目的的确达到了,但结果却不是他们想象的那样。

  第一个重视的是宁远县驻京办。据断指者叙述,事发后没多久,宁远县驻京办的人就赶到了积水潭医院,之后,4人便被带到宁远县驻京办。

  据张珅介绍,之后的几天里他们除了去积水潭医院打过针,就没被允许走出驻京办的大门,吃饭就在驻京办食堂里,吃完就回房间。

  第二个重视的是宁远县各相关部门领导。事发后,宁远县县委副书记刘卫华、副县长刘慧兰、公安局副局长陈慧纷纷从宁远赶到北京。

  据张珅回忆,8月2日他就见到了陈慧副局长,陈慧要求他们“先回去再说”。

  8月6日深夜,4人乘坐驻京办准备的车返回宁远后,就被直接送到了宁远县拘留所。

  宁远县政府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确认,是县委副书记刘卫华、副县长刘慧兰和公安局副局长陈慧将4人从北京带回来的。

  张珅说:“我们6号被带回来就一直关在宁远公安局,当夜就问我们是怎么回事,几个人轮着问,不让我们睡觉,就让我们在凳子上坐着,一直坐到第二天早上7点多, 当日我们就被行政拘留。”

  4

  “谁不妥协就送谁去劳教”

  断指者黎波的妻子骆春花介绍,8月13日有4个人到张永胜家里,把他妻子带走做工作了。“一个是省电力公司的,一个是县电力局的,一个是公安局的,还有一个是张永胜妻子单位的领导,这几个人我都认识。政府、电力公司还曾到另一断指者家里做过工作,对他们说,‘谁不妥协谁就去劳教,4个人不妥协就4个都去劳教’。”

  骆春花还告诉记者,由于他们住的是电力局的宿舍,如果不妥协,这个房子就可能随时被收回去。

  那这“妥协”指的是什么呢?

  这就不得不提到2009年,宁远县政府为解决该劳动纠纷,“特事特办”,县编制办专门设立了一个机构,即太平农电站,以解决19人的工作问题。太平农电站为事业编制,工资待遇和电力局差不多。“那时我们还是没签,我们就是想讨一个说法,不能不明不白就说我们旷工。”黄群跃说。

  而现在,这“妥协”便是指,要么4个人和恒远公司签劳动合同,要么到新成立的太平农电站去上班。

  8月13日,中国青年报记者辗转联系到正被关在宁远县拘留所的4人。

  张永胜告诉记者:“拘留15天后能不能放出来我们还不知道,公安局那边的人说如果我们不妥协就要送去劳教。给我家里做工作的人说,不妥协就黎波判刑两年,我跟张珅劳教一年。我老婆是老师,教育局的一个书记给我老婆做工作,他们还拿她的工作来威胁我。”

  记者致电永州市电业局副局长邓剑平,在说明来意之后,对方表示对事情不太清楚,随即匆匆挂断电话。

  记者又联系到宁远电力局原局长唐向东,唐让记者和局里的思想政治工作部联系,当记者再次打电话给他时,手机一直无人接听。最后,记者联系到宁远电力局现任局长雷绪旭,雷将此事转给电力局局长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需要和市里面联系再说。

  记者了解到,黄群跃已于13日提前从拘留所出来回到家里,另外3人目前仍在拘留所。

  关于事态的发展,黎波表示无奈。“断指前后,我们的境遇没有明显的变化,也没有受到太多的关注,但断了也就没有办法了”。

  谈到断指行动,张珅说:“北京这边的警察还挺好的,他们说我们这种方式很极端,不妥当,这种方式不能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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