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8月21日电 记者21日从公安部交管局获悉,为进一步创新管理理念、机制和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效能,提高服务人民群众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公安部交管局推出九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措施。
一是推进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联网,保证车辆检验公平、公正。要求车辆管理所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联网,实现检测过程全程监控、检测数据自动传输。直辖市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数量为5个以上的地市,要实现车辆外观远程查验、检验合格标志远程核发。
二是推进驾驶人考试智能监控和评判,加强考试监督制约。车辆管理所进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要全部使用指纹、视频、录音等监控手段;场内道路驾驶技能考试要求全部使用计算机系统。
三是推进利用互联网和电话办理业务,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办理业务。直辖市、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设立互联网和电话服务平台,实现五大业务办理功能:选取机动车号牌号码、补换领机动车牌证和驾驶证、预约驾驶人考试、信息变更备案、处理交通违法;四大信息查询功能:机动车和驾驶证信息查询、交通违法情况查询、交通事故处理情况查询、业务办理咨询;三大警务公开功能:法律法规、办事流程、表格下载。
四是推进销售商代办机动车登记业务。实行由汽车品牌专卖店(4S店)代办机动车注册登记,群众购车后即可现场办理登记、领取牌证,车辆管理所采取事后审核、归档核查和日常巡查等方式进行监督管理。在农村地区推行摩托车“带牌销售”,要实现50%以上的摩托车注册登记业务由销售商代办。
五是推进服务网点合理布建,方便群众就近办理牌证。争取实现城区车驾管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
六是推进异地交通违法处理和罚款缴纳。加强与财政、银行等部门的协调,实现全省(区、市)范围内异地处理交通违法和缴纳罚款。推行在省际公路交界处设立交通违法处理站,方便外地驾驶人处理在本地发生的交通违法。
七是推进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制度。全面推行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制度,争取50%以上的县(市、区)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机制。
八是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实施。
九是推进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系统建设。整合机动车登记、驾驶证管理、交通违法处理、交通事故处理等信息系统,建立全国统一的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系统。
其中,第三项至第九项将在年内完成,第一项和第二两项将在明年6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