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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4版:洛阳·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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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房产证须向开发商交委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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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8 月 24 日 星期    【打印】  
办房产证须向开发商交委托费?
□记者 冯莹雅 实习生 王亚飞
  事件缘由 市民罗女士全额付款在新区元华国际小区购买了一套住房,现已交过大修基金和契税。最近,开发商通知罗女士和其他业主办理房产证,须交220元,其中100元是委托费,120元是工本费。开发商告知罗女士,交过委托费后,她可以在30个工作日之后领到房产证。罗女士想知道,业主们是否必须交委托费让开发商代办房产证?工本费应该是多少?办理时间到底有多长?

  记者跑腿 带着罗女士的问题,记者到市房管局相关部门进行了咨询。

  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说,根据相关规定,私人向开发商购买私人住房属于房地产转让,办理房产证时必须要开发商和购房者双方同时到场,证明购房者已经向开发商交过房款,确定双方的买卖关系后才可以办理。所以,按此规定,开发商受住户委托办理房产证是不可能的,而且开发商应当协助购房者办理房产证。

  据该负责人介绍,开发商要根据相关规定在房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并获得权属证书或预售证后,才能转让房产。市民在买房时应查看开发商的相关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是不得转让的。

  记者从房管部门了解到,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商品房的办结时限为5个工作日,依据《物权法》和《房屋登记办法》以及豫政[2008]52号文件(2008年12月底执行),住宅初始登记费用为每套住房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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