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23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继续审议预备役军官法修正案草案、人民调解法草案、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草案,首次审议代表法修正案草案、刑法修正案(八)草案、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水土保持法修订草案等。
其中公布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因出现多项变化引人关注:醉驾、飙车拟定刑入罪,“恶意欠薪”首度入罪,加大涉黑犯罪惩处力度,75岁以上罪犯不适用死刑,取消现有的13个死刑罪名……
▲▲醉驾、飙车拟入刑定罪 对“马路杀手”绝不手软
■核心内容
刑法修正案(八)草案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人士解读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赵秉志介绍,我国刑法中规定了交通肇事罪,必须是行为人产生严重过失才给予刑事处罚。它是一个过失犯罪。这次刑法修改增加的规定,是只要有醉酒驾车、飙车的危险驾驶行为,即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也将用刑法进行处罚,“因为醉驾、飙车是一种高度危险的行为,不能等到危险行为发生了严重后果再治罪”。
■相关背景
有关部门调查显示,2009年全国查处酒后驾驶案件31.3万起,其中醉酒驾驶4.2万起。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和死亡人数虽比上年有所减少,但醉酒驾驶机动车和在城区飙车仍然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两大“马路杀手”。
▲▲明确黑社会组织特征 “保护伞”可处5年以下徒刑
■核心内容
草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进行了明确,还增加了财产刑,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除处以自由刑外,还可以并处罚金、没收财产。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相关联的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等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完善。
草案第四十一条提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纵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提供保护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人士解读
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刑法室有关负责人介绍,1997年的刑法,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作了专门规定。2002年,为了解决司法实践中认识不统一的问题,又专门对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含义作出法律解释。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赵秉志说:“2002年的立法解释,是在当时的司法实践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作出的,现在把这一内容转化为基本法律的条文,提高了它的等次,使得打击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目标更加明确。”
■相关背景
统计显示,2006年2月,我国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国共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1400多个,铲除恶势力1.6万余个,侦破各类刑事案件12万余起。
▲▲75岁以上不适用死刑 “老、少”犯罪将从宽处理
■核心内容
草案规定,对已满75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已满75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草案明确规定,对不满18周岁的人和已满75周岁的人犯罪,只要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予以缓刑;增加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不作为累犯的规定。
■人士解读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明祥说,我国古代刑法就有关于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的规定,这次的修改弥补了我国现有刑罚上的一个漏洞,体现了对老年人、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
他说,对未成年人、老年人犯罪从宽处罚,主要是考虑到这两类人群,在辨认、认知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方面与成年人存在差距,同时也考虑到犯罪的主观恶性和罪恶程度。
▲▲“恶意欠薪”将首次入罪 保护劳动者劳有所得
■核心内容
草案规定,对于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或者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情节恶劣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人士解读
有关专家指出,对于一些社会危害严重,人民群众反响强烈,原来由行政管理手段或者民事手段调整的违法行为,规定为犯罪,以利于对这类行为的预防和打击。
也有专家认为,“恶意欠薪”入罪,必须要经过认真细致调查了解,防止将无力履约弄成恶意欠薪。
■相关背景
近日,重庆部分农民工在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因讨薪遭殴打;湖北施恩多名农民工在福建讨薪被打……因讨薪被打的事件频现报端。
▲▲如实供述罪行
可获从轻处罚
■核心内容
草案规定,对不具有自首情节,但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犯罪分子可从轻处罚。
■人士解读
根据现行刑法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有关专家指出,我国多年宣传坦白从宽,但是这一政策此前在法律上没有依据,也没有体现,客观上甚至造成交代的罪行越多判刑越重的现象。这次刑法修改有利于落实坦白从宽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