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人民网
储户对银行卡里的巨额存款被窃取竟浑然不知,而罪犯之所以得逞却是利用远程控制软件通过网络实施的。27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河南省侦破的首例特大网络盗窃案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常某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6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5万元。
据了解,被告人常某和王某均是河南省封丘县交通局职工,二人自迷恋上网络后,便试图通过网络寻找“商机”。不久,常某花1000元购买了一个可以远程控制他人电脑的软件,随后,常某伙同王某用盗取的身份证办理了两张农行卡。
接下来,常某通过该软件生成的病毒代码在互联网上通过电子邮件群发功能发给大量电脑用户,2007年8月至2008年5月,先后窃取了北京、上海、福建等地6名用户存在电脑中的银行账号和密码。常某多次将这些用户银行账户中的存款转至深圳腾讯、上海快钱等公司的支付平台,后又将钱转至他们办理的两张农行卡中,并由王某将农行卡中的钱取出,共计21万余元。当银行通知这些储户其存款被频频支取,有被盗嫌疑时,他们才发现卡上的存款已经被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