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1日电 (记者 江国成) 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日介绍,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自9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针对15类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包括民办学校以外的各级各类学校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政策落实情况。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各地还将检查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落实情况,在“三限”外以借读生、民办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的行为;公办幼儿园(所)收费政策执行情况;严禁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为名收取安全管理费、电子识别卡费、门卡费、保安费等费用的政策落实情况;高等学校扩大范围收取研究生学费,以热门专业等名义提高标准收费,继续收取各类证卡工本费(初次办理)、押金、保证金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