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 (记者 吴晶)教育部2日宣布开展“教师之歌”征集评选活动,面向全社会征集并评选出若干首优秀歌曲和一首主题歌曲。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杨贵仁2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本次活动面向所有专业和业余歌曲创作者,特别欢迎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员工踊跃投稿。
他指出,歌曲形式、体裁、风格不限,成人歌曲、少儿歌曲均可,独唱、重唱、表演唱、齐唱、合唱等均可,但歌词和曲谱须同时提交。如条件许可,欢迎随寄适合在电台及网站媒体上播出的用应征歌曲编辑的录音制品(磁带、CD、MD均可,须注明演唱者姓名、身份)。提交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30日(以寄出地邮戳为准)。评比阶段将在2011年5月至8月进行,9月公布结果并颁奖。
据悉,教育部将对入选优秀作品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优秀歌曲和主题歌曲将在2011年教师节主题晚会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