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玉杰 实习生 朱钊
“交330元,买一个网络工程装置就可以永久免费上网?”9月2日,市民张先生疑惑地致电本报热线。据了解,该业务的办理单上还有“洛阳无线城市组委会”的公章,这是真是假?
当日,记者赶到张先生居住的涧西区区政府家属院,在该院大门旁的墙上,一张“本无线上网卡不限时间、不限流量、全国无漫游、终身免费上网”的广告引来了十几名居民驻足观看。
稍有上网常识的人都知道,无论是接入哪家公司的网线还是用无线上网卡,都要按期或按流量收费,怎么会有“一次投资终身免费”的事呢?
随后,记者拨通了广告上的咨询电话。“我们是一家名为‘E网互联’的网络工程设备公司。”接电话的男子向记者介绍,该公司不属于移动、联通等任何一家网络运营公司,广告中提到的“洛阳无线城市组委会”目前还在组建中。该男子表示,他们主要销售网络工程设备,只要购买了他们的设备就可以终身免费上网。“此设备类似于之前流行过的蹭网器。”该男子说。
公开销售“蹭网器”是否违法?河南大进律师事务所律师邵志强表示,帮助他人恶意破解无线网络密码涉嫌违法。他表示,公民使用无线网络是要付费的,使用“蹭网器”实际上是一种盗窃行为,损害了网络运营商的利益,同时损害了网络用户的合法权益,情节严重者要承担民事甚至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