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入汛以来,我市连续遭受暴雨袭击,造成部分群众住房倒塌或损坏。昨日,市政府召开会议,对灾区群众倒房重建工作进行部署。会议要求,全面加快灾区倒房重建工作,11月15日前要基本完成倒房重建任务。
【帮建对象】 4833户倒房群众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帮建对象为今年入汛以来因灾倒房户,重点是因灾造成的无房户。其中,对低保户、分散供养的五保户、优抚对象、残疾人家庭等将优先安排。据统计,全市共有因灾倒房户4833户。
【新房标准】 每户1间至3间
一般按每户1至3间(原则上一口人建一间,二至三口人建两间,三口人以上建三间),每间建筑面积按15平方米的标准掌握,采用砖混结构或砖木结构,水泥混合砂浆砌筑永久性住房。房屋施工期间,要在所建房屋显著位置悬挂灾区民房恢复重建责任牌,并设立“温暖工程”统一标志。
【资金支持】 每户标准1.7万元
此次建房资金补助将体现分级负担的原则,各级政府都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同时将积极发动社会力量筹集建房资金,支持灾区建房。各级财政要按平均每户17000元标准筹措资金。补助资金要向受灾严重地区、山区和需要政府重点帮建对象进行倾斜。
【建在何处】 统一规划,科学选址
灾区倒房重建工作由乡镇政府统一规划,科学选址,平原和丘陵地区要避开洪水走向,山区要防御山洪和泥石流,滞洪区和易发生洪涝灾害地区要修建避水庄台或提高庄台;严禁在河道、行洪道、排洪沟和低洼区等地违规建房。
【申请程序】 严格把关,名单公示
符合倒房重建条件的群众,首先要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村委会初步确定补助对象后,经评议符合救助条件的,上报乡镇政府,由县(市)区倒房重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批复。村委会要将核准后的补助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能少于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