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煎熬中,他们遗弃女儿终“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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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9 月 8 日 星期    【打印】  
煎熬中,他们遗弃女儿终“反悔”
父母离开12小时尚未对女婴产生严重影响,否则他们将犯遗弃罪
  □见习记者 裴希婷 记者 郑凤玲 通讯员 路书斋

  12个小时,对于一对年轻的夫妻来说成了他们生命中最难熬的时间。在这12个小时里,他们分分秒秒都在忍受着心灵的折磨。最后,他们终于彻底摆脱了这种心灵折磨,改变了原来的决定,重新作出了正确的选择。

  无奈:

  没钱治病,把她送给好人家吧

  6日上午10时,在市中心医院感染科病房里,9个月大的女婴丫丫(化名)哇哇大哭,或许幼小的她已经知道:自己被父母狠心地遗弃了。

  丫丫出生在一个靠低保维持生活的家庭,她爷爷是个偏瘫病人,大伯伯也常年有病,她还有个哥哥,爸爸在建筑队打工,工资不高,家里经济拮据。

  3日,丫丫患病入院,出现发烧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心脏衰竭等症状,被医生诊断为乙型脑炎,病情严重。家里人把能借钱的地方都借遍了,实在拿不出钱来。

  “把丫丫送给一个好人家吧。”5日夜里,因为这个想法,丫丫的奶奶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一宿都没合眼。6日早晨,当她把这个想法告诉儿子和儿媳,三个人抱在一起哭成了泪人。

  “自己身上掉下的肉,咋舍得啊!”丫丫的妈妈刚开始死活不同意,可转念一想,自己没钱给孩子治病,还不如把她送给好人家,只要人家能把孩子看好,将来她能过好日子,当妈的也就放心了。

  6日上午9时许,奶奶、爸爸、妈妈哭着离开医院,把仅仅9个月大的女婴丫丫丢在了医院……

  后悔:

  “丢”了闺女,我们心如刀割

  得知丫丫被父母遗弃,很多好心人过来看她,看到丫丫白白的皮肤,小巧的五官,大家都叹息不已。住在隔壁病房的一对王姓夫妇动心了:“小丫头没人要,我们养吧!掏再多的钱,我们也要把丫丫的病治好。”王先生诚心想收养丫丫,可他家里已有一个儿子,不太符合收养条件。

  6日21时许,一对夫妻推开病房门走进来,一下子扑到孩子的病床前,眼泪簌簌地往下掉。

  “我们一路跑着从家往车站赶,来照顾丫丫。”丫丫的妈妈说,“其实,这段时间,俺们心里一直难受得像针扎、如刀割!”丫丫的爸爸低着头说:“再难,我们也要把丫丫的病治好、把她养活大。”

  就这样,被父母遗弃约12个小时的丫丫,又重新回到了父母温暖的怀抱,她目前病情好转,生命体征稳定。市中心医院相关负责人也表示,会尽力帮他们一家渡过难关。

  法规:

  遗弃婴儿违法,收养孩子有条件

  丫丫家人的做法是否构成犯罪?王姓夫妇有资格收养孩子吗?

  河南中冶律师事务所律师鲁辉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1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好在丫丫的父母遗弃孩子12个小时后“反悔”,还没有对孩子造成严重影响,情节不算恶劣,不构成遗弃罪。

  那么,王先生是否有资格领养丫丫?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工作人员介绍: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并且需提供无子女证明或者无生育能力证明。王先生已经有一个儿子,不具备收养资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规定,如果收养人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但必须出具相关证明。

  “弃婴”的认定需要公安机关提供报案证明、媒体刊登弃婴公告,公告刊登60日之内仍无人认领,则公告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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