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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5版:洛阳·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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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楼坠物砸伤爷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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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伤人,责任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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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9 月 10 日 星期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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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伤人,责任如何认定
  今年7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使“高空坠物伤人”有法可依,若高空坠物无法查明侵权人,整栋楼业主要“连坐”。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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