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马毓鋆
7日上午,孟津县的李老汉抱着孙子在洛阳市区工贸天桥附近购物,爷孙俩被从一栋楼房上坠落的物体砸中,均不同程度受伤。
记者接到读者报料后立即赶到现场。中州路北侧有一栋看上去非常陈旧的7层楼房,阳台上用混凝土建的护栏残缺不全。据李老汉说,砸伤他爷孙俩的高空坠物正是混凝土护栏上的混凝土块。
当日上午,李老汉抱着孙子沿影院街自北向南行至工贸天桥附近,准备拐进路边一商店买饮料,不想从该楼房上突然坠落混凝土块,砸伤了爷孙俩。
李老汉的左肩膀有轻微擦伤,其孙子的头上被砸出一个血包。而李老汉准备进去的商店的棚子则被坠落的混凝土块砸了几个洞。该商店的店主说,这栋楼上往下掉混凝土块不是一两次了。
事情发生后,李老汉报了警。“民警让我们自己协商解决,可我连照头的人都找不到。”接到消息后赶来的李老汉的儿子李先生无奈地说。
记者随后联系了当时出警的唐宫路派出所,接电话的民警告诉记者半小时后再联系,但电话并未挂断。3分钟后,记者对着话筒“喂”了几声,听不到对方有任何回应,只好挂断了电话。
河南森合律师事务所律师石克俭认为,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有关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不能确定坠物楼房上哪一户的坠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可以将坠物楼房上的所有住户列为共同被告进行追偿,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居民除外,不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居民应对受害人作出补偿。(线索提供者王女士获50元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