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1980年9月,洛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我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随之,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也相继成立。
30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创新监督形式,完善监督制度,增强监督实效,先后立法61部,促进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本报从今日起开辟专栏,回顾市人大常委会成立30年来的光辉历程。
上图: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地方组织法》和《选举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赋予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法规的权力。此后,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陆续成立。
1980年9月,洛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这也是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的第一届常委会。江琴堂当选为这届常务委员会主任,王维藩、张明、成立功、罗士瑜、白亮、谢会举、张广祥当选为常务委员会副主任。
在这一届常委会任内,牡丹被命名为洛阳市“市花”,并决定从1983年起举办牡丹花会。
下图:如今,便利的交通、各种反季节蔬菜让“蔬菜冬贮”成为历史,然而,在20世纪80年代那个“缺菜的年代”,每到初冬,政府把蔬菜冬贮当作大事来抓,群众也把蔬菜冬贮当作要事来干。
当时隶属郊区的旭升、塔西、新生、兴隆寨、东岗、楼村、李楼、曙光等地,是洛阳市城区蔬菜供应和冬贮的“重点蔬菜队”。
1983年,洛阳遭遇了连阴雨、低温等灾害性天气。是年11月24日至25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到这8个重点蔬菜队进行了一次视察,了解大白菜、大葱等蔬菜的生产和市场供应情况。
从当时视察的情况来看,因为抗灾措施得力,一些蔬菜队收成还不错。
(记者 孟国庆 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