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80年到2000年,洛阳市人大常委会走过了20个春秋,加快地方立法步伐、强化监督职能、注重依法决策、通过人事任免体现民意。
20年间,市人大常委会加快地方立法步伐,先后制定、修改地方性法规32件,许多法规至今还在沿用。
20年间,市人大常委会强化监督职能,围绕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减轻农民负担等社会突出问题和中心工作开展执法检查,净化洛阳执法环境。
20年间,市人大常委会注重依法决策,牡丹花会的举办、与6个国家10多个城市缔结为友好城市……均由其决定。
20年间,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人事任免体现民意,不仅履行了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责,而且对其任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
(记者 孟国庆 采访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