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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代表实地参观血液分离、贮存等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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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李岚 实习生 李会芹 文/图
最近,洛阳网《洛阳社区》上的一则有关献血的转帖引起不少网友的关注,帖子提出了诸如“血液质量如何得到保障”等问题。
那么,血站对于血液的处置情况究竟如何呢?近日,市中心血站邀请网友代表一起实地参观“救命血”从采集到派发至医疗机构的全过程。同时,市中心血站有关人士对网友提出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问题一
没有献血,用血时需支付什么费用?
据市中心血站书记吕运来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规定,无偿献血,用血免费;血站“血费”是指用于血液的采集、检测、分离、贮存等过程中的材料、试剂、设备等消耗费用,简称“四项费用”,而不是血液本身的费用。
国家鼓励公民无偿献血,特别出台了免除献血者及其亲属用血四项费用的优惠措施;没有参加无偿献血者不能享受优惠政策,用血时必须缴纳四项费用。四项费用的收费标准由国家发改委指导各省发改委统一制定。
问题二
血液有保质期吗?
“血液当然有保质期,而且期限不一样。”吕运来解释,每种血液存放的环境并不相同。机采新鲜血小板的保存期5天,全血及红细胞为35天,冰冻血小板和新鲜冰冻血浆为1年,普通冰冻血浆的保质期最长,是5年。
另外,由于血液的品种和成分不同,因此需要在不同的温度条件下分别贮存。其中,全血和红细胞适宜温度为4℃,冰冻血浆为-20℃以下,造血干细胞、冰冻红细胞和冰冻血小板为-80℃以下,而机采血小板,则需要在22℃的环境下,以每分钟60次的频率,在血小板专用保存箱内进行“来回震荡”保存。
贮血室外间的“血液分发室”,负责将检验合格的血液分发至我市县区的100多所临床医疗机构。除了检验不合格而报废的血液之外,目前市中心血站尚未出现因贮存而变质的血液,过期报废率为零。
问题三
报废的血液如何处理?
根据市中心血站的《医疗废弃物管理制度》规定,对报废的血液处理有严格的操作程序。首先要将所有报废的血液进行密封,其次由专人收集后转交至专业医疗废物回收机构,在指定地点集中焚烧处理。整个过程需要交接双方签字,并有监控视频记录。
“对于公民无偿捐献的血液,只能用于临床,不得擅自买卖,卫生行政部门会有严格的监督。所以请大家放心,所有报废的血液一定不会流向社会。”吕运来在现场表示。
另外,血液检测结果在一周后发布,血站会通过不同的方式通知本人,合格者用短信方式通知,不合格者用电话或信件通知,献血者也可通过免费电话8008831658查询检测结果。
■相关链接
《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规定,无偿献血者及家庭成员可免费用血:
1.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免费享用献血量三倍的血量,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后至终生,免费享用献血量等量的血液;献血量累计满800毫升的,十年内免费享用所需血量,十年后至终生免费享用献血量三倍的血量;献血量累计满1000毫升以上的,终生免费享用所需血量。
2.献血者的家庭成员需要临床用血,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献血者家庭成员免费用血的范围为:公民的配偶、双方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
需要注意的是,我国现在实行的仍是属地管理,献血者用血费用的报销需要在献血当地报销。也就是说,如果您在外地输血,需要先缴费使用,再拿着用血发票到献血地区报销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