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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3版:百姓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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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 钱
遭遇骗子
我家的厨房我做主
闺女想娘,路上有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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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10 月 8 日 星期    【打印】  
“守诺·践行·诚信”征文
还 钱
  我的妻子下岗后,在路边开了一家小店,经营烟酒糖茶和各种小食品。一日傍晚,天公突然变脸,转瞬间暴雨滂沱,路上行人归心似箭,小店生意自然萧条。

  妻子正欲打烊,忽见一十三四岁男孩如“落汤鸡”一般,一路狂奔赶至店前:“阿姨,我想打个电话,可没带钱,明天中午放学时一定还你,行吗?”

  妻子收拾着东西,略微迟疑了一下:“没关系,打吧!”

  “妈,我的月票卡丢了,今天晚上住姥姥家,别等我了啊!”男孩打完电话,听罢计价器报出话费后,抹了一下脸上的雨水对妻子说:“谢谢阿姨,明天中午我一定还你钱。”“没事儿,赶紧回家吧!”妻子说。

  翌日,雨过天晴,接近中午时,一位中年妇女来到店前:“请问,昨天傍晚是不是有个男孩在这儿打了个电话没给钱?”“是的。”妻子打量了一下中年妇女。“我是他妈,是来还你钱的,谢谢啊!”妇女将4枚一角的硬币,轻轻放在柜台上。    “没事儿的。”妻子微笑着问:“孩子上学了?”“没,听他姥姥说,昨晚淋雨发烧了,现在正输液呢,我现在就赶过去。”“哎呀!那先把孩子照料好,几毛钱无所谓。”“那可不行。”妇女一脸的严肃:“孩子承诺过,今天中午一定还你钱……”

  这位母亲专程赶来,就是为了还区区4毛钱!事虽小,但母子二人信守承诺的行为,令人肃然起敬。

  那件事已经过去一年多了,但每每想起,我和妻子总觉心中有一丝暖流涌动。

  (民政局办公室  董华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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