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黄周 通讯员 李奇朋
记者昨日从中国人民银行洛阳市中心支行了解到,今日起,2010年第七期、第八期(电子式)储蓄国债(以下简称两期国债)开始发行,市民可到市工行、市农行、市中行、市建行、市交行、市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网点认购。
据介绍,这两期国债在全国发行总额均为100亿元,期限分别为1年期和3年期,年利率分别为2.60%和3.73%,发行期均为2010年10月15日至10月28日 (节假日正常发行)。2010年10月15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10月15日支付利息。第七期于2011年10月1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第八期于2013年10月15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两期国债均按实际天数计息,不计复利。
此次两期国债发行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每一账户当期最高购买限额为500万元,以百元为起点并按百元的整数倍发售、兑付。两期国债不可流通转让,但可以提前兑取、质押贷款、非交易过户。如投资者提前兑取两期国债,各行按兑取本金数额的1%。收取手续费。
注册金融理财师、建行财富管理中心理财经理惠莉莉在接受采访时说,从一年期国债的利息看,仅比一年期储蓄利率2.25%多0.35%,加上明年国家加息预期较强,使得一年期国债的吸引力比较有限。但作为一种收益稳定的投资品种,国债仍可作为家庭中的稳定型配置资产,尤其适合一些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中老年人和资金量巨大的风险厌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