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下午,记者从省红十字会器官捐献办公室获悉:我省红十字会从今年3月正式接受器官捐献工作以来,已有两人“走”后捐献器官;这两位令人敬佩的捐献者,都是驻马店市的青年农民。
19岁的张春晓,是驻马店市泌阳县官庄乡寺东村村民。8月24日凌晨3点,因为缺血缺氧性脑病离开了人间。父亲代女儿作出决定,她捐出的肝、肾、眼角膜,挽救了5个病人。9月3日,她的名字被永久镌刻在了河南红十字纪念苑器官捐献功德碑上,而她也成为我省第一例器官捐献者。
37岁的田新文,是把爱留在人间的又一位青年农民。10月9日下午,家住驻马店市驿城区胡庙乡岳楼村的田新文被一辆摩托车撞飞,落地后昏迷。在医院全力抢救一个星期后,10月15日上午,田新文因抢救无效,离开了人世。
“新文那么年轻,就出车祸丧生,我和家人都希望他年轻的生命能够延续,用他的器官帮助那些需要的人。新文有爱心,喜欢帮人。捐献器官不但是我们全家人的决定,相信也是他的愿望。”田新文的父亲田保善说。
10月15日上午,器官捐献在驻马店市中医院进行。经过专家现场鉴定,田新文全身器官仅有眼角膜、肾脏健康,符合捐献要求。他的器官于当日上午被紧急送往外省的两家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