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省、市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政策措施。昨日,市政府安委会举行专题会议,学习传达相关要求。
修订后的《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其中,专门增加了针对职业危害的相关条款。
该《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预防、劳动过程的防护和管理,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健康条件,为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实施健康监护,对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条例》规定,如果作业场所不符合相关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止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或予以关闭。
市安监局负责人提醒,如果发现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可以拨打12350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