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议程进入第二天,会议分组审议了车船税法草案。多名委员认为,车船税统一以排量作为计税依据缺乏合理性,车船税作为一种财产税,更适宜按照车价征收。
有委员举例称,排量同为3.0L轿车,国产红旗盛世轿车价值30多万元,合资的奥迪70多万元,70万的财产和30万的财产一年缴同样的税负显然不合理。
还有委员提到,乘用车的排量大小已经不是判断是否环保的唯一标准了。比如,使用一辆1.6升排量的普通发动机,未必比使用涡轮增压技术的1.8升至2.0升排量的汽车更节能。对高耗能、高污染车船,应该严格禁用,不应鼓励用缴税置换排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