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我市获批成为我省唯一一个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试点城市,昨日,首笔贷款签约仪式举行,“中电·阳光新城”项目首期获得1亿元贷款,贷款期为1年。
1635户明年有望住新房
获得首笔公积金贷款支持的“中电·阳光新城”项目位于洛阳市老城区邙山镇,该项目北邻红山路,南至石油公司铁路专线,西至邙山镇中沟村,东与洛阳市警校、洛阳市卫校毗邻,规划总占地面积约600亩,规划总建筑面积58万平方米,计划分三期开发。
在昨日的签约仪式上,中电置业(洛阳)有限公司董事长孙建国透露,目前项目一期工程17万平方米已大部分封顶,1635户住户将于明年6月底全面入住。孙建国说,随着公积金贷款的注入,项目建设进度将大大加快,二期包含的4万平方米廉租住房项目也将于近日全面开工,整个项目预计将为困难家庭提供5700套经济适用房。
5个经适房项目会陆续开建
根据规定,从2010年至2012年,我市共有“中电·阳光新城”、“富阳佳苑”、“阳光富地”、“周山新城”、“怡心苑”5个经适房项目将获得公积金贷款支持,贷款总额为5.7亿元。5个经适房项目分别位于我市老城区、瀍河回族区、高新区、洛龙区,总建筑面积达123.21万平方米,建成后预计可解决1.2万余户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称,具备贷款资格的经适房项目应首先按规定提出申请,然后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报经市试点工作协调暨联席会议批准后方能获得贷款。贷款发放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跟踪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并在委托银行设立资金监管专户,资金使用将接受中心和银行共同监管,保证资金安全。
该负责人透露,目前其他4个经适房项目也正在积极准备中,将陆续开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