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0年度中国幸福小康指数:79.5
《小康》还公布了2009~2010年度中国幸福小康指数,从居民收入、住房、生活、工作、健康、家庭、物价等各个方面衡量中国人这一年的幸福状况,最终得分为:79.5。
幸福的主要因素
家庭婚姻:城乡居民觉得自己婚姻幸福的占77.7%。
健康水平:满意的占76.5%,不满意的占22.0%。
生活水平:满意的占69%。2009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比2008年增长9.8%。
住房条件:满意率为60.1%。
社区环境:满意率为60.5%。
业余生活:满意的占52.3%。其中,17~29岁的人业余生活满意率最高,为65.4%。
不幸福的主要因素
城市房价:不满的比重高达71.2%。
物价水平:不满意率为55.8%。
工作职业:不满意率为32.0%。
(据《重庆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