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向湖北机场集团公司下发 《航空运输服务质量不正常航班承运人服务和补偿规范(试行)》,除了春秋航空外,国内航空公司将实施新的延误补偿。
据了解,该规范适用于在国内运输过程中的不正常航班旅客服务中信息提供,航班服务,客票的退、改、签及补偿等,在补偿中分为非承运人原因和承运人原因。前者是指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旅客或公共安全等原因;后者是指航班计划、机务原因、航班调配、运输服务、机组等原因。
该规范提出,由于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延误、取消,客票的退、改、签费用由航空公司承担。航空公司应根据延误时间向旅客提供免费的餐饮服务和休息场所。延误预计在1~4小时以内 (含4小时)的航班,及时向旅客提供餐饮。
4小时以上,则安排休息场所。在原预定航班离站时间后4~8小时(含8小时)内成行,还向旅客提供价值300元的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或是人民币200元。
在8小时以后成行的,向旅客提供价值450元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或是人民币300元。 (据《武汉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