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网首页
| 洛阳日报 | 洛阳晚报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当水表出现故障无法确定收费依据时,可采用以下方法计收水费:
(1)按前3个月平均用水量,参照上年同期实际用水量,结合当月实际用水情况计算收费;
(2)按新装水表计算水量进行收费,其计算公式:月用水量=新表行度÷运行天数×应计费天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