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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02版:教育周刊·新视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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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厕先背诗”的教育当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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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11 月 9 日 星期    【打印】  
“如厕先背诗”的教育当休矣
张君明
  曾有企业出台过员工如厕先请假的规定,获得同意方可上厕所,没想到这个荒唐的规定竟然引进校园。据《武汉晚报》报道,武汉市青山区的一名高中生反映,他们的语文老师为控制晚自习上厕所的人数,规定学生想如厕必须先背古诗,背了古诗才能上厕所,一些科目的老师还有意效仿。

  吃喝拉撒是人正常的生理需要,谁也免不了。而且如厕之事也不可能完全有时间规律,不可能人为地设定在什么时间,在任何时段都有可能发生“内急”。“如厕先背诗”——笔者对此颇有疑虑:万一学生背不出诗来岂不被憋坏?就算能憋得住,学生还能集中精力上晚自习吗?

  校有校规,班有班纪。老师当然有必要加强晚自习的课堂管理,有权要求学生遵守课堂纪律,以便集中精力认真学习,但没有必要更没有权力制定违背人的生理需要、损害学生身体健康,如“如厕先背诗”之类的荒唐规定。这既不是科学的校规班纪,更不是人性化的管理方法,反倒让人从中看到了少数教育工作者师德缺失的某些“征候”。

  少数教育工作者缺乏应有的教书育人素质,总想以奇怪规矩来维护个人的师道尊严。比如,有的老师对课堂违纪的学生进行体罚,让迟到的学生站在教室外面听课,甚至连学生自习上厕所也被视为对自己的不尊重,视为对老师的“冒犯”。殊不知,学生守不守课堂纪律、尊重不尊重老师固然与校规班纪有关,但更与老师的教学艺术、教育方法,与老师的为人师表密不可分。“如厕先背诗”既不能保证学生遵守课堂纪律,不会得到学生的尊重,还会让学生对上课和老师产生厌烦、惧怕情绪。教育工作者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当以德为先,科学育人,学会科学和人性化的教育管理。“如厕先背诗”的教育应当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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