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1月8日电(记者
杨维汉)国务院日前发布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意见指出,“对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导致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直至行政首长的责任”。
有关专家介绍,行政问责制在2004年国务院出台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就有明确规定,“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与责任的统一。依法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要赔偿”。
意见强调要强化行政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意见指出,要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曝光。对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反映的问题,有关行政机关要认真调查核实,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