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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9版:洛阳·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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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多收采暖费
今年想退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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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 11 月 11 日 星期    【打印】  
去年多收采暖费
今年想退不容易
物业以赔钱供暖为由拒绝退款
  □记者 冯莹雅   

  “去年停暖的日期我都记录下来了,一共9天半。”昨日,高新区山水富地小区的周女士拿着一张记录着停暖日期的纸条,要求该小区的物业公司将这9天半的采暖费退还给他们。

  昨日下午,记者以周女士朋友的身份,与该小区几名居民一起到小区的物业公司——源泓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咨询……

  居民:按流量计费,多收钱就该退

  “去年停暖多收的费用到底退不退?要退了,我带着钱呢,现在就可以交今年的采暖费!”居民佟女士、周女士等的态度很坚决。

  “我问过高新区供热中心了,山水富地小区是按流量交采暖费的。如果按流量计费,停暖的时候就不会产生费用,为什么不能把这部分钱退给我们呢?”佟女士是做会计工作的,对此算得很清楚。

  “我家150多平方米,按停暖10天计算,物业多收了我们200多元。”周女士粗略地算了算她家应退的采暖费。

  几名居民还说,据他们了解,其他好几个小区多收的采暖费已经退给业主了,为什么他们小区就不退?

  居民们掌握的情况是否准确?记者随即向高新区供热中心求证。该中心市场部一名姓董的工作人员说,山水富地小区确实是按流量交纳采暖费的,如果停暖,就不会产生费用。这名工作人员还说,该中心为该小区提供的是热蒸汽,小区再将热蒸汽转换为热水供给业主,中间可能会产生一些其他费用。

  物业公司:去年赔钱供暖,不能退

  该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给周女士等人的答复很直接——关于退费这个事儿,不作任何答复。

  一名工作人员说,物业公司只是代收代交采暖费,他们并没有从中获利;不但没有获利,去年因为该小区入住率太低,他们还赔了50多万元。

  这名工作人员说,物业公司微利经营,根本赔不起这么多采暖费,去年是开发商出的钱,今年别说退费,采暖费能不能收上来还是个问题。

  另一名工作人员说,供热单位去年提前几天供暖,最后还延长了几天供暖时间,这些天产生的流量把中途停暖省下的流量给用完了。

  后来,该物业公司一名女“经理”来到办公室,也表示退费这件事儿不太可能。

  这样的理由,让周女士等人无法接受。周女士与佟女士决定先不交费,再等等看。

  疑问:这种情况,该不该退费?

  高新区供热中心的态度很明确,既然按流量交费,停暖的日子就不会产生费用。这部分费用是否该退,需要双方协商。

  记者从市发改委价格管理科了解到,目前,对于往年多收的采暖费用是否能退,还没有硬性规定,要由居民和物业公司、供热单位进行协商处理。

  河南森合律师事务所石克俭律师认为,就此事件,如果小区停暖与居民交费等证据充分,物业公司和供热单位就将成为共同被告,同时承担造成居民停暖的连带责任,为业主提供相应的赔偿费用。周女士、佟女士等小区居民可用法律维权。

  ■特别提示:如果您仍需“问暖”,请拨打晚报“问暖热线”66778866、13403792256、13663880419。另外,本报开通“问暖热线”以来,还有一部分市民寻求技术支持,如处理个别暖气片不热、管道漏水、室温不达标等。为此,我们联系了有相关资质和维修经验的市祺祥暖通公司,有需要者可打电话13373772097联系该公司,该公司愿意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服务(如需材料,用户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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