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蕾
近日,一些市民反映,因各种原因需要退换已购买的药品时,商家会以药品是特殊商品,售出后概不退换为由,予以拒绝。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不少药店都存在这一规定。对此,市药监部门认为,若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或消费者买错了、买多了,药店经检验后应予退换。
没拆封也不能退换
“这瓶药连外包装都没打开,咋就不给退呢?”前几日,市民韩女士在药店购买了两盒血栓通,回家后发现家里还有这种药,当韩女士去退货时,商家表示,药品属特殊商品,售出后概不退换。
韩女士很不理解,她认为药品也是商品,既然有购物小票且商品包装完好,商家就应该退货。
市民张先生到药店买感冒药,走出药店才发现错把感冒清片当成感冒灵片了,他随即返回药店提出要调换药品,可销售人员说,按照店内规定,药品售出后不能退换。
药品不退换已成行规
记者走访市区多家药店后发现,大多数药店对售出药品均采取概不退换原则。
在涧东路附近一药店内,销售人员说,除非能证明在该店买的是假药,否则一律不退换。
中州路上一药店的负责人说,药店这样做是为了保证患者用药安全。如果有人将售出的药品调换成假药,并通过退换手段回流至药店,药店遭受损失不说,一旦消费者买到这些假药,安全将得不到保障。
“不退换售出药品早已是行规,除了避免有人调包药品外,商家也不愿将到手的利润再拿出来。”曾在药店做过多年销售员的陈捷说,如今药品市场竞争激烈,谁都想多卖点儿商品。另外,治疗同一种病的药品,即使配方相同,只要品牌、生产厂家不同,药店的利润就不同,可能相差几倍甚至十几倍。所以,药品一旦售出,商家自然不愿退换。
药店应视情况给予退换
市药监部门的工作人员说,若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或消费者买错了、买多了,药店经检验后应予退换;如药品已变质、被污染或过期,药店可不予退换。
药店在退换药品时要严格检查药品外包装是否完好,是否被人调包;应仔细检查退换药品的生产日期、有效期、发票等是否与本店所售药品一致。
另外,退换药品需经药品质量检验人员重新检验,合格的药品才能进行二次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