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没有车位,让我怎么上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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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 《新闻晨报》
宁波市为了缓解停车难的问题,拟规定“新购车辆未配停车场所,拟不发牌证”。宁波市政府提交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组审议的《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第十二条还明文提出:“对已购置机动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一定期限内落实停车场所,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
记者了解到,宁波市目前有机动车20.21万辆,但停车位仅有8.3万个,缺口接近2/3,也就是说,约有12万辆车处于不当停放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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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称车主应先找好车位
2010年10月26日,为缓解停车难问题,宁波市政府提交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分组审议《宁波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条例 (修订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在这份《草案》中,除了提议“新建建筑不配建停车位不许开工”外,最引人关注的就是第十二条,其中明确提出“新购车辆未配停车场所,拟不发牌证”。
第十二条还明文提出:“对已购置机动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一定期限内落实停车场所,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记者了解到,具体制订这个方案的是宁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记者联系了交警支队,不过负责相关事务的警官和宣传部门的警官都称该问题比较敏感,不方便评论,谢绝采访。
但记者发现,此前交警支队道路秩序处的施斌峰警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要买车就要先找好车位,这是一个车主的基本责任。“现在,好多人没意识到这个责任,认为买了车,政府一定要给我停,这个是不对的。”
如果这个方案出台,是否就意味着要先买房然后再买车位,最后才能买车?一旦实施,又该如何执行,如何管理?
对此,宁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曾表示,具体细则要等到人大通过了方案后,再由宁波市政府研究提出,目前还无法确定。
在那次采访中,宁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始终认为,“负面可能是行政成本、执行成本加大,正面的是行车难、停车难加剧会得到缓解”,政策如果实施,总体来说,是利大于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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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委员曾对此说“NO”
记者还发现,类似的方案杭州等其他城市也曾经提出过,不过后来都取消了。这次轮到了宁波,这个方案通过的可能性有多大?
16日下午,记者就此询问了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法工委的官员说,目前《草案》已经进入二审,委员们正在进一步调研,目前还没有结论性的意见可以对外公布。
记者还了解到,此前人大常委会内司委在对《草案》进行一审时,委员们曾建议删去此条款内容。
委员们认为,该条关于不配备相应停车场所、不予核发车辆牌证的规定,一是与行政许可法的精神相违背,二是在目前宁波市停车位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实施此规定,条件还不成熟,会带来诸如老小区和农村居民无法购车、宁波市汽车销售量大幅下降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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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呛声一片
网友“海豚”:
“老小区都没有停车位,新小区也不可能100%配车位,一户人家一个车位这种新小区肯定没有的。”
“如果政策强制措施出来,那我们以后还能买车吗?这岂不是剥夺了市民的消费权利?”
网友“邱隘华婴”:
“我们小区免费停车,那我去拿支毛笔画一个车位,就算我的了!谁先抢到算谁的。 ”
网友“blue_sky1”:
“如果这个政策出台,那计生委也可以考虑出台‘生孩子必须先落实好一套房’的政策,国土部也可以出台 ‘要走路必须先买一块地’的政策。”
网友“永远有多远A”:
“今后像我们这种平民百姓,不但买不起房,连车也不能开喽! ”
网友“小-小”:
“车位?现在小区每天都没地方停车,要让人买车位,先把小区改造改造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