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费交了都一个月了,家里还是没通暖,这个冬天咋过啊!”17日上午,家住涧西区阳光丽城小区的陈先生致电本报新闻热线时说。
陈先生说,今年10月,负责该小区物业管理的祥岚物业公司向他们收取了供暖费。“后来听别的业主说,物业公司就没向热网所交钱。”陈先生无奈地说。涧西区热网所工作人员说,不知何因,阳光丽城小区的工作人员至今未办理供暖手续。“只要物业公司或开发商提交的手续齐全,一天之内就可供暖。”该工作人员说。
祥岚物业公司工作人员说,因为开发商不给他们开委托书,他们无法办理供暖手续。开发该小区的鑫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与祥岚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在今年5月31日就已到期,因为物业公司至今没有续签合同,他们无法为其办理相关手续。该物业公司早在今年10月,就私自向业主收取了供暖费。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他们继续与物业公司沟通,让其尽快续签合同,但物业公司迟迟不续签。市物业管理办公室一负责人表示,目前已将该问题移交给涧西区房管局物业办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