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日前,甘肃省宕昌县原县委书记王先民涉嫌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在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一个财政支出主要依靠国家转移支付、人均财政收入全省排名靠后的国家级贫困县,王先民在短短3年多时间里敛财逾千万元,数额之大,令人震惊。同时,其“渐进式”腐败特征发人深省。(11月23日《检察日报》)
王先民从几百元到上千元,由上万元再到数十万元乃至上百万元;从过年、患病收“人情礼”,到不给钱不办事;从半推半就到来者不拒。在任期间,他采取各种手段敛财,成了名副其实的捞钱书记,其贪婪令人瞠目。王先民无所顾忌地捞钱,除了其自身贪欲滋长、心存侥幸等主观因素外,还有权力缺乏有效监督等客观因素。
“郡县治则天下安”,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是规范权力行使、强化权力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重要举措。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日前印发了《关于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意见》,指出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具有重要意义。县委书记作为县委领导集体的“班长”,处于承上启下、指导协调、总揽全局的核心位置,负有重大职责。但是,由于管理体制上存在的职责不清、权责不明的问题,往往造成县委书记过度“集权”。而王先民则正好钻了这种“集权”的空子,把公共权力当成自己牟取私利的工具。
王先民有句话给办案人员留下深刻印象:“在宕昌,没有人能够监督我这个县委书记。”正是缺乏有效监督,使得王先民大权独揽,也使得他一步步走向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