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新华网
26日,省公安厅决定自12月1日起至明年3月1日,在全省展开3个月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整治行动,整治期间将严查酒后驾驶。
据省公安厅副厅长王德周介绍,今年1月至10月,全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131起,死亡1426人,受伤6799人,同比分别下降了11.8%、17.5%、17.3%,直接经济损失2400万元,同比略有减少。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19起,死亡93人,受伤95人,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9.6%、26.8%。
省公安厅26日决定,自12月1日起至明年3月1日,在全省开展为期3个月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集中整治行动。通过集中整治,遏制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交通事故,不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整治期间,全省警方将展开查缉酒后驾驶专项活动,各地调集全部酒精测试仪、执法记录仪、气相色谱仪等全力查酒驾。同时,组建机动执法队,统一行动,异地用警,每月有两天为查缉酒驾统一行动日。省公安厅特别明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暂扣驾驶证6个月;一年内两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罚款处罚的一律从重。同时,对情节恶劣的酒后驾驶人,要在媒体公开曝光。公务人员酒后驾驶的,依法严处,媒体曝光,并抄报文明办。
在严查酒驾的同时,全省警方还将在集中整治中严查超速、超员、农用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