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缘由 姚先生是一拖集团的退休职工。他和妻子一直想买一套经济适用房改善居住条件。姚先生和他的一些离退休老同事想知道,他们应该到哪个部门申购经济适用房?申购时需要出具哪些证件,办理哪些手续?
记者跑腿 针对姚先生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该中心一名工作人员答复,根据各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情况,市住房办将及时在《洛阳日报》和《洛阳晚报》等媒体、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发布认购公告,主要内容包括小区名称、建设单位、地理位置、户型面积、房源数量及报名起始日期等。
看到相关认购公告并希望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市民,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条件: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属于此前购买过单位房改房或集资房的住房困难户(人均现住房建筑面积小于18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300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安置的购房对象。另外,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年满26周岁以上的未婚大龄青年如属于无房户,可以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
具备上述申购条件的市民须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持夫妻双方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单位证明),未婚申购者须携带民政部门或所在社区开具的单身证明,前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报名,接受初审。
相关单位会通知初审合格的申购者进行抽号、选房。申购者缴纳诚意金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对申购者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将在《洛阳晚报》等媒体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