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天津地铁公司党委书记向中纪委举报了“老搭档”地铁公司总经理,总经理则在“双规”期间检举了党委书记。最终,天津地铁党、政两个“一把手”双双落马,原党委书记王春清获刑13年,原总经理高怀志获刑20年。(11月28日《华西都市报》)
地铁系统无疑有着官方背景,当然也有着雄厚的实力,两个“一把手”在当地显然炙手可热,现在却不料以常见于无赖小混混的“狗咬狗”,于互相撕咬中双双落马,使这一号称天津地铁系统的“一号腐败大案”,颇具讽刺性。
应该说,这样的落马,有点意外,却也并不意外。因为,现在贪官的东窗事发,已经越来越多地因为这样的意外。比如,或因为小偷于贪官私邸的行窃,或因为贪官电脑中的日记被泄露,甚至就因为贪官放于会议桌上的一包九五至尊香烟,最后无不牵出惊人大案。
这无疑是监督制约机制的尴尬。因为,如果不是这样的“意外”,所有的肮脏不齿,居然一概不知,甚至贪官还被有关部门以为是好官。而因为有着这样的掩护或者保护,贪官行贪也更加肆无忌惮。
当然,两个“一把手”因“狗咬狗”而事发,或更让有关部门汗颜,有一句老话叫“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难道“狗咬狗”,竟然也成为“天网”的一部分?
无疑,贪官频频“靠”意外,尤其是贪官之间的“狗咬狗”落马,凸显出官员之间互相制约的弱化,甚至基本上是空白,而这本来是监督制约机制至关重要的设计。也因此,现在,天津地铁党、政两个“一把手”倒是互相“制约”了,却是因为分赃不均。
本来,如果有互相制衡的监督体系,无论哪个“一把手”收了钱,也不可能给行贿人任何好处,否则等于公开暴露。而一旦互相制衡形同虚设,甚至成了互相勾结,落马的最大风险,当然只能是分赃不均引发内哄之类的“意外”。显然,完善并落实官员的互相制约机制,实在是反腐败的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