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赵堡乡东赵村发生一起悲剧——两名小学生玩耍时不慎落水,岸上学生为救落水同学跳进河中,因体力不支而溺水身亡。昨日,宜阳县赵堡乡东赵四区小学教师提起此事时说,救人小学生身上有感人之处,但这种“舍己救人”并不可取。
据获救的张晓琳同学说,11月21日正好是星期天,午饭后她和刘歌航、赵明明等5名同学到寺河水库游玩。14时许,5人到达水库后,便跳上停靠在岸边的小船向水库中心划去。
大约一个小时后,水面上突然刮起大风,大家决定靠岸休息。悲剧就在这时发生了——张晓琳脚下一滑掉进了水中,赵明明随后也落水。
事发后,赵明明用尽全力游到岸边,不会游泳的张晓琳却在水中挣扎。见此情景,刘歌航跳入水中托起了张晓琳。然后,他用双腿顶住张晓琳的身体,用尽全力向岸边游去。张晓琳最终获救了,刘歌航却因体力不支滑向了深水区,失去了年仅12岁的生命。
“得知儿子出事后,我瘫坐在地上,感觉天都要塌了。”刘歌航的父亲刘春杰说,刘歌航是他唯一的儿子,他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在儿子身上。
“他是一个踏实、勤奋、懂事、乐于助人的好学生。”刘歌航的班主任常华辉说,刘歌航生前就读于该校六年级,曾担任班里的纪律委员,是老师们的好帮手、同学们的知心伙伴。
编后:每每看到这样的消息,总会被这些花季少年感动,然后叹息。一个个刘歌航就这样离我们远去,他们救人的做法值得赞赏,但不为我们所提倡,因为同样是孩子的他们,在自身安全难以保证的前提下去救他人,不是明智之举。危机关头,及时通知大人前来救援才是正确的做法。每一个生命都是珍贵的,希望今后,这样的悲剧能够不再发生。
(文中部分人物为化名)